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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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管平台”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行为增强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合作深度,我行拟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数字城管平台”项目。现公开对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了实现城管局对于住房维修基金的动态数字化管理,能有效的让主管部门对维修资金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管理,兴业银行三明分行拟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数字城管平台”项目。拟公开对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系统”进行供应商征集。
1.2 资格要求:
1.2.1 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1.2.2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2.3 供应商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
1.2.4 业内有较好的声誉,诚实守信,且最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纪录。
1.3 服务要求:
1.3.1 供应商接受我行(含辖内分支行)委托建设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
1.3.2 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我行及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确保雇员和相关人员保守我行及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涉及的公司及个人信息安全,对项目设计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负保密之职,非经我行及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且不得泄露我行商业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不得与我行相关利益人员内外勾结损害我行利益。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企业成立3年以上。
1.4.2 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二、报名要求
2.1 若中标本项目,需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86*****499,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qq.com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三明分行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三明分行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采购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版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三明分行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附件:材料1:《兴业银行三明分行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材料-公司名称(全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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