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开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阳市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开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 海阳市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开发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370*****180*****(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阳市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开发建设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丁字湾(烟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阳市
    2.2 建设规模:海阳市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开发项目,具体为拟合作推进丁字湾新型能源示范区的海域综合治理、海岸线治理、景观塑造、市政配套设施等全面实施一体化整治,加快推进域内万华产业园的配套建设、工业蒸汽、物流中心、综合能源补给、核能综合利用、厂房建设、新能源项目、水厂建设及园区道路、国道等其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力打造海阳市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本项目合作期暂定7年,其中建设期五年(各子项工期需满足甲方阶段性要求),移交期2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对合作期进行适当延长或缩短。各子项目的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公司发布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7计划竣工日期:2030-01-17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无任何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移交质量保证各子项目功能使用正常,能够保障项目正常运转及满足招标人的其他合理要求。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由项目公司实施片区内相关项目的投融资、前期手续立项、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建设、移交等。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按照协议的约定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机构。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3.1.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勘察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3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4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项目部各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2)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担任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签约金额≥5亿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2投标人业绩:具有一份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签约金额≥5亿元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5 其他要求:《信用信息报告》,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并在开标现场进行公示,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分工,且明确投标人牵头单位。(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 18:00至2024年12月12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 09:00:00,地点为: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
    7.2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1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军伟,电话:053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管理科投诉,联系电话:0535-*******,邮箱:hysjgc@yt.shandong.cn,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2号人防中心大楼。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jhtml。
    7.6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
    7.7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0535-*******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丁字湾(烟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海阳市公园街16号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董军伟、孟鑫
    电话:0535-******* 电话:05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hdjw109@163.com

    监督部门: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05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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