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指挥部2016年野战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指挥部2016年野战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警水电指挥部2016年野战食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01
3.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指挥部
(2)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13号
(3)招标人联系人:张继财
(4)招标人联系方式:***-********
4.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二、采购内容
1.采购货物种类及数量
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相关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箱)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13单兵自热食品 | 1*4日份 | 910 | 18.2 |
2 | 13单兵即食食品 | 1*8日份 | 910 | 21.476 |
3 | 红烧猪肉罐头 | 500克*24罐 | 300 | 15.12 |
4 | 红烧牛肉罐头 | 500克*24罐 | 300 | 20.16 |
5 | 乳黄瓜罐头 | 500克*24罐 | 300 | 6.3 |
6 | 军用脱水苹果 | 250g*12/3kg | 300 | 18.6 |
7 | 糖水黄桃罐头 | 500g*24/12kg | 300 | 5.1 |
8 | 香菜心罐头 | 500克*24罐 | 300 | 6.3 |
9 | 辣味雪菜罐头 | 500克*24罐 | 300 | 5.7 |
10 | 什锦脱水蔬菜 | 2袋*3盒/箱 | 300 | 8.4 |
合计 | 4220 | 125.356 |
采购预算共125.356万元(壹佰贰拾伍万叁仟伍佰陆拾元)
注:
1)投标人须对包内货物完整投标。
2)投标报价超过其采购预算价格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用途:自用。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3.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军队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市级(含)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军队单位,需提供同等资质的证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发布期限
1.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中国(http:///)。
2.公告期限等同于发售期限。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3.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1)(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种即可。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军队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备注: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
(2)如采用汇款邮购方式的潜在投标人,需另加50元邮费。
(3)投标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按下述条款执行:
①潜在投标人需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传真或电子邮箱,并同时将证明文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
②传真或邮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传真、购买包号(如有)、投标人地址等相关信息,并将付款底单确认件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③招标代理机构将于上述汇款金额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以寄送时间为准。如未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若在2016年12月2日16时00分前未收到合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或标书款未到账的,报名均不成立。证明文件原件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的签收日期为准。
(4)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②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③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姜南、蔡韶辉
(2)联系方式:***-********-178、191
(3)传真:***-********
(4)Email:jiangn@biddingcitic.com或caish@biddingcitic.com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七、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备注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的规定,上述设备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上述设备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采购环保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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