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便利店货架、收银台及形象展示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便利店货架、收银台及形象展示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789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就加油站便利店货架、收银台及形象展示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招标文件编号:********278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内容:
加油站便利店货架、收银台及形象展示台采购项目招标人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选用2名合格供货商,确定货架、收银台及形象展示台及其附件的采购单价。中标人与招标人订框架供货协议,根据实际采购量及中标单价结算。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外币,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经营该产品所必须的资质,投标产品如需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则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果因为资质问题导致双方合同无法执行或者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含)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不少于300座门店货架安装的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入围框架协议,必须附带订单)。
(4)投标人必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投标人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如是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盖有受理申请人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如是检察机关到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则须提供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自2016年1月以来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除外)缴纳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及与授权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8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承诺书内容:我方承诺将在投标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标确认函和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代理,否则报名无效,无法参加项目投标;如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有权罚没该项目已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7.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701室。
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10.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电话:***-********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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