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体育馆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汉沽体育馆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教学仪器设备站
汉沽体育馆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6-114)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教学仪器设备站委托,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教学仪器设备站-汉沽体育馆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教学仪器设备站-汉沽体育馆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XZC-2016-114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体育馆楼内外安装监控系统设备,来满足日常馆内活动区域和外部环境安全防范监督监看的需求,对各监看点位视频信息保留30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9.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实质性资质要求如下:
(一)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二)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 投标人须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高红外清一体化摄像机、红外高清高速球机、监控主机、桌面指挥终端、解码器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 高清红外一体化摄像机、红外高清高速球机、监控主机、桌面指挥终端、解码器采用同一品牌产品。
(六) 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七)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八)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政策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为电子版请磋商人自带存储介质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2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4日下午14:00止。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16年12月14日下午14:00止。
3.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工 ***-********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教学仪器设备站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村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公司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标签: 安防监控设备 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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