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乡宽额直角羊保种扩繁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EPC+O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蒙乡宽额直角羊保种扩繁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EPC+O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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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乌蒙乡宽额直角羊保种扩繁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EPC+O)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YZB-2024-KM-0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乌蒙乡宽额直角羊保种扩繁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EPC+O)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500000.00 元,招标人为乌蒙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资预算:150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蒙乡宽额直角羊保种扩繁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EPC+O);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蒙乡宽额直角羊保种扩繁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EPC+O))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
或情况说明),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
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
2)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 3 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
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6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注:成立未满 6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6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注:成立未满 6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
声明即可);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自拟),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筑师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磋商开启当天采购
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5 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由不超过三个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
同磋商时,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
1142648965@qq.com (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李工:13769724533):(1)文件获取
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代
理人办理时提供);(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磋商文件费转账截图。售价(元/
份 ):6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 633 号万派中心 A 栋 19 楼 1901 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 633 号万派中心 A 栋 19 楼 1901 房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YZB-2024-KM-019
2.项目名称:乌蒙乡宽额直角羊保种扩繁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EPC+O)
3.采购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
4.投资预算:15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
新建 350 平方养殖场(含饲草堆放间、饲养圈舍、活动场地)、300 平方扩繁场(含有育种羊
舍、分娩羊舍、羔羊舍)、200 平方仓储用房各一个,架设 2600 米活动场地围网,购置宽额
直角羊 100 只,铺设饮水管道 1500 米,架设电网 760 米。
6.运营合作期限:十年。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
或情况说明),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
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
2)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 3 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
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6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注:成立未满 6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6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注:成立未满 6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
声明即可);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自拟),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筑师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磋商开启当天采购
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5 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由不超过三个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
同磋商时,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
2、本项目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1142648965@qq.com
(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李工:13769724533):
(1)文件获取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文件费转账截图。售价(元/份 ):6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 633 号万派中心 A 栋 19 楼 1901 房。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工期:365 日历天。
★2、项目地点:昆明市禄劝县乌蒙乡乐作泥村委会大渣村。
★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
有关部门审查;设计图纸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
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4、保修期:整体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5、本次磋商公告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蒙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乌蒙乡卡机街 2 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3529107564
电子邮件:114264896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煜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 633 号万派中心 A 栋 19 楼 1901 房
联 系 人: 李保云、包啟江
电 话: 13769724533
电子邮件: 114264896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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