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开办物资办公设备及耗材类招标公告
第一批开办物资办公设备及耗材类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one
招标人:None
项目名称:安逸星光酒店第一批开办物资采购(办公设备及耗材类)
公示内容:
安逸星光酒店第一批开办物资采购(办公设备及耗材类)(项目名称)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一)本采购项目安逸星光酒店第一批开办物资采购(办公设备及耗材类)(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二)本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为自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逸星光酒店第一批开办物资采购(办公设备及耗材类)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复印打印一体机、针式打印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碎纸机、裁切机、打印纸等办公设备及耗材类物资的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制作及安装的数量、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工艺要求、款式风格等具体要求详见清单。
(四)供货期限:中选之日起30个日历天全部完成。按采购人的通知确定进场时间,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完成。
(五)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货物设计、提供样品、制作、包装、运输、装卸、保管、搬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并交付、售后服务、质保维修等工作。
(六)最高限价总价:13.92万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为中国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且具备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办公设备或办公耗材类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至少一次对应项目的收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3日9: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采购文件。
(二)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100元/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缴费注意事项:为保证招参选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参选功能开放,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即标书费与参选保证金账号不同、不同项目之间账号不同)。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参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采购文件、无法参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也只能在开选后才能退款。
4.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注册、报名(缴费)、下载采购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事宜等异常情况之一的,除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作“否决参选”处理外,还将在评审结束后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五、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3楼3-9会议室。
(四)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现场递交参选文件时,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未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3.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参选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5.参选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
注:参选人须按以上(1)、(2)条要求单独提供资料(按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的模板提供)作为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的核查资料,但该资料不参与评审且不需要密封。
六、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3楼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 系 电 话:136*****842
电 子 邮 箱:**********@qq.com
八、声明
本采购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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