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医院”建设活动方案
“诚信医院”建设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动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公立医院的社会满意度,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龙江提供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公立医院是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的公益性机构,诚信是公立医院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和重大的社会责任。公立医院必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以诚信作为立院之本,以损害病人利益为耻,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为病人提供优质、价廉、高效的医疗服务。医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到争创“诚信医院”活动中去,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不断提高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以廉洁诚信取信于患者和广大人民群众。
二、诚信医院的基本标准
(一)廉洁诚信服务,合理治疗检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廉洁诚信服务,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过度医疗现象,杜绝夸大病情、诱导医疗等医疗欺诈行为。不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诱使病人就医、招揽病人。
(二)打击商业贿赂,拒绝收受“红包”。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医疗设备、耗材、卫生材料、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在医院内部建立完善和执行“阳光用药”制度。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职业)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为销售方谋取便利。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便利,索取、收取病人或家属“红包”。
(三)依法依规执业,杜绝无证行医。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诊疗科目设置科室,医院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与医院类别、规模及所承担的功能和任务相适应;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或违规经营等行为。不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执业。医生、护士、医技、药技等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执业,不得跨类别、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执业资质的实习人员和见习人员不得单独开展诊疗、护理活动,参加临床工作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四)规范质量管理,完善诊疗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核心制度,实施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篡改病历行为;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方案;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对病人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等。不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定期检查、监督机制,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公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医院及科室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等,按规定出具费用清单和电子票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度、查询制度、费用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
(六)尊重患者权益,促进医患和谐。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建立并完善畅通的医患沟通渠道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患者的意见和投诉。依法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和选择权。开展诚信医疗服务,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诚恳接受患者和社会对医院医疗服务的评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加强廉洁诚信医院制度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纪律法制学习和教育,加强医院廉洁诚信文化建设。
(二)建立和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医院或科室与患者签订不收“红包”、不送“红包”协议;医务人员与医院签定廉洁承诺书,承诺不收取患者及家属红包、不收取医药回扣及其它物质利益;医院向患者公开廉洁诚信服务承诺;医院领导班子作出遵守廉洁诚信制度的承诺,为从业人员提供廉洁诚信行医的良好环境。
(三)建立和完善医院“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阳光院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对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采购、使用、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和电子监察系统,加强用药监控,防止不合理用药。主动、充分公开医院党务信息、服务信息、事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完善和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德考评与日常监管、科室日常考核及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相结合,细化工作指标和考评标准,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评奖直接挂钩。探索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廉洁诚信电子档案”。
(五)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制度和医德医风问题投诉查处机制。医疗机构要建立患者就诊后满意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价意见,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纠正。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排查问题,确保群众反映的医德医风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设医疗卫生行业自律体系。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各类医院的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事关医院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广泛调研征求意见,按规定程序上会讨论通过;重大事项须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执行。要建立人员轮岗制度,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定期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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