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项目围墙砌筑修复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VDADCD-G1407 三、项目概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项目围墙砌筑修复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某项目围墙砌筑修复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某项目围墙砌筑修复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 2.6最高限价:******.95元。 2.7其他:/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提供近6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在投标单位为其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须能反映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 3.4信誉要求:企业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列入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或者未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列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且处于禁入处罚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项目负责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列入被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或者未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列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且处于禁入处罚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3.5投标人非外资及港澳台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提供近6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在投标单位为其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须能反映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 3.4信誉要求:企业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列入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或者未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列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且处于禁入处罚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项目负责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列入被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或者未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列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且处于禁入处罚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3.5投标人非外资及港澳台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0: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南京市建邺区 (四)提交方式:线下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0: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南京市建邺区 八、样品 九、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1.1 | 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11.2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95元 | 11.3 | “暗标”评审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 11.4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一式两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投标函及附录、资信标、商务标 ■各标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包含未来清单计价文件、Excel 2种文件格式,提交1张光盘和1个U盘,装入1个密封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所有封口、粘贴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某项目围墙砌筑修复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信息”,密封后随投标函及附录分册一并包封。 ■各标段文字部分电子版包含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全部内容(商务标部分除外),格式为可编辑word文档(证明材料可插入JPG、PNG、BMP、TIF、PCX等图片格式)和不可编辑PDF文档(word文档打印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各1份,提交1张光盘和1个U盘,装入1个密封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所有封口、粘贴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某项目围墙砌筑修复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文字部分电子版、投标人信息”,密封后一并包封。 ■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提交的光盘和一次性投标U盘中只能有唯一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不能有其它任何文件,同时须查杀病毒。 | 11.5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否 □是,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化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11.6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招标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024年4月-2024年9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以上招标人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凡身份证在开标时不能出示的或提供虚假证件的,招标人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 11.7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1.8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建设单位)”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1.9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1.10 | 质疑与投诉 | (一)质疑的提出 《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明确: 1.军队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顺序开展,未经质疑不得投诉。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以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受理单位提出质疑: ①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③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二)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 《军队采购质疑投诉复议调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所有质疑事项均超出“质疑的提出第3条”规定情形;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的提出第4条”规定; 5.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 6.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7.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质疑和投诉违规处理 《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书面警告、一至三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 4.以自身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自身存在违规行为为由的质疑投诉; 5.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形。 对于个人、匿名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投诉等干扰正常招标活动的,不予受理或视情节严重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质疑受理单位:安置住房保障中心南京地区统建室 联系方式:025-********; 投诉受理单位:安置住房保障中心工程管理室 联系方式:010-******** 投诉复议受理单位:后保部军建局 联系方式:010-******** | 11.11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其他 | 本项目公证费及场地开标租赁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公证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收费标准执行,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完成。 | |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有权核验中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的相关原件,如发现造假资料,经核实确认后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造假投标单位进行处罚并列入军队采购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 | |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招标书(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不允许修改清单描述、工程量项目编码、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结构、单位工程排序等。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软件自检发现有重复编码或者编码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应当按照招标方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组价,不要选择自动调整。如果出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仍旧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名称进行组价。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工程代号、名称、标段以及项目结构(包括名称、数量、层级)等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如因修改等原因不能在开标现场导入、导出文件或影响清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否决其投标。 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盘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应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否决其投标,并且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工 地 址:江苏省 南京市 详细地址: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