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厦门海事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海事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09:16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30
预算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枝华、张鸿豪、邱丹婷、叶郑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工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2单元、19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枝华、张鸿豪、邱丹婷 、叶郑乐 0592-*******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海事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海事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项目编号:HZCG-CS-2024-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枝华、张鸿豪、邱丹婷、叶郑乐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工 05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枝华、张鸿豪、邱丹婷 、叶郑乐 0592-*******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2单元、1903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G-CS-2024-041

项目名称:厦门海事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厦门海事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海沧大道19号附属楼2、3楼,食堂面积约600平方米,食堂设施齐全。供餐时间:食堂全年每日正常供应早、中、晚餐(含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供应三餐)。供餐时间为早餐:7时30分-8时30分;午餐:11时40分-12时40分;晚餐:17时40分-18时40分;如遇工作时间外的特殊保障任务,视具体情况提供食堂保障等。数量:1项;其他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

(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信用记录要求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8.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请至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前台获取或联系前台获取,联系电话:0592-*******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30上午(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开标厅

提交方式: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30上午(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2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2单元、1903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枝华、张鸿豪、邱丹婷、叶郑乐

电话:0592-*******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中国政府采购网作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因该网站公告固定模板的原因,将本公告第一段“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更改为“项目概况:本采购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载明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采购公告载明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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