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已由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国卫规划函〔2024〕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医院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11亿元(建设费用为9414万元,其中装饰工程金额为6036万元,占建设费用总价64.11%。),涉及改造面积约2.4万平方米(包括1号楼及3号楼整体区域,其中:1号楼地上6层(局部5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20.95米,最大跨度约5.8米,建筑面积9744平方米;3号楼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62.25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床位308张。主要改造内容为区庄院区1号楼、3号楼及配套设施。具体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病房装修改造、安装工程改造(包括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弱电智能化工程等)、增设独立卫生间(70间)、品质提升及其他工程(包括适老适儿及低视力残障人群无障碍设施和标识、院区道路及园林绿化修复等)、加固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和加装电梯、楼梯等。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54号
2.1.4工程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本项目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为人民币9414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现行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加建、临建建筑物拆除、室内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建筑改造(部分墙体拆除及新建、门窗改造或更新更换)、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园建工程、加装电梯、加建楼梯、医疗专项工程、标识系统工程、综合管网的改造及其它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2、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备案等)、缺陷责任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工程项目管理:负责对整个项目内各专业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包括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进驻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不互相干扰、制约。
2.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满。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 施工期、交竣工验收期、工程结算期和保修期(具体工作期限以项目施工的实际工期和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为准),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3最高投标限价:166.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ml">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3.1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
4.3.2在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0时45分至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4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6.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联系人、电话号码:黄俊彰、020-********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电话号码:邓工、梁工、020-********、********
传真号码:020-********
电子邮箱:/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
传真号码: /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
传真号码: /
网址: /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z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项目总协调人 | ||||
总监理工程师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
土建监理工程师 | ||||
机电专业工程师 | ||||
装修专业工程师 | ||||
暖通专业工程师 | ||||
安全工程师 | ||||
造价工程师 | ||||
监理员 | ||||
资料员 | ||||
…… |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总协调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见证检测监理工程师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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