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自然资规〔2023〕38号
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9日
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巩固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创新地质灾害管理模式,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强化属地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皖自然资〔2021〕156号)等文件精神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拨付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7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分类管理”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应急指挥“三个平台”建设,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专结合、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镇、行政村、镇自然资源所、地质专业队伍、网格信息员“五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3.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4.坚持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统筹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
(一)网格划分
以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网格,行政区域界线就是网格管理的责任边界,确定网格边界范围,绘制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图,确保“全面覆盖,界线明确,不重不漏”,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
(二)网格管理职责
以镇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类管理人员,分工承担网格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网格责任人:由镇长或分管副镇长出任。网格责任人职责如下:
(1)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
(2)审定网格管理员汇总核实的地质灾害点基本信息,巡查、排查、核查成果及日常监测成果,批准上报。
(3)召开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核查工作。组织对网格专管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负责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的制订和落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
(5)监督网格专管员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出现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服从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执行防灾预案,完成指挥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6)接受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2.网格管理员: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出任。网格管理员职责如下:
(1)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网格责任人负责,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信息速报、应急抢险救灾,对网格专管员检查、指导和考核。
(2)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网格专管员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监测设施;负责政府投入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监测工作环境。
(3)负责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上报;落实突发灾情、险情信息速报制度,重大灾险情信息日报告。
(4)会同网格协管员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核查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网格专管员日常监测巡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群测群防监测员监测补助发放工作。
(5)接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调查。需要紧急撤离的,会同网格专管员组织群众撤离,随时向网格责任人报告情况。发生重大灾险情,不能准确作出判断的,请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专家和技术人员支持。
(6)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台帐,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3.网格协管员:由地质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出任。网格协管员职责如下:
(1)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指导网格专管员落实监测预警工作,划定危险区范围,设立微观监测点,确定宏观巡查线路,确定撤离路线,参与应急演练。
(2)对纳入网格管理的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协助网格管理员开展宣传培训,监测工作检查和考评。
(3)配合网格管理员做好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分镇提交年度监测分析总结报告,指导下一年度的地灾防治工作。
(4)参与汛期地质灾害巡查、隐患排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4.网格专管员: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出任。网格专管员职责如下:
(1)负责落实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督促做好日常监测巡查工作。
(2)配合网格管理员编制重点隐患点防灾预案,维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
(3)接受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业务培训,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日常监测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填报。
(4)发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及时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责任人报告,组织灾民自救互救。
(5)发生重大灾险情,参与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警戒工作。
(6)加强农村建设管理,指导村民建房安全选址,禁止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危险区选址建房。发现村民建房选址不当的,及时给予指导或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镇政府及自然资源所。
5.网格信息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根据网格内地质灾害点数量,合理安排网格信息员人数。由村委会推荐,须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附近,方便开展监测工作,要求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基本监测知识技能。职责如下:
(1)负责本村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2)及时查收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警等各类预警信息,及时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巡查、监测工作。
(3)若遇灾情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4)协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6.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背景资料、地调资料,为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开展业务技术培训。
(3)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确定灾害类型和级别;指导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监测工作。
(4)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确定地质灾害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分析影响因素、危害程度,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处置建议。
(5)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评办法,对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预案方案编制、监测业务培训、监测人员管理、监测工作落实、监测点建设、“两卡”发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处置等,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6)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能力、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应急指挥三个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各类监测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和更新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
(7)负责争取和筹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落实村级专管员和监测员的通讯和交通补助。
(8)组织专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研判,灾情险情远程会商,确定和发布监测预警级别,汇总分析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等工作,为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参谋意见。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
(一)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一是将全县2处地质灾害点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二是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将新增地灾隐患点纳入管理范围。
(二)以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网格,纳入网格化管理的每一处地灾隐患点都要明确“五位一体”管理人员,即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经镇领导审核同意后,纳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三)绘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格图,明确网格的范围,将纳入网格的地灾点标注到网格图上或附表。
(四)监测点的建设。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技术要求,完善地灾监测点的建设任务。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1.地灾隐患点基本情况;
2.确定监测员;
3.编制预案表;
4.设置警示牌;
5.发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
6.设置微观监测点(有变形迹象的);
7.确定宏观巡查路线;
8.开展应急演练,发放培训资料。
9.配备简易监测工具 ;
10.填写监测记录本,开展监测工作。
(五)宣传培训教育
1.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对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以镇为单位,召开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专题会议,对网格专管员进行地质灾害监测业务技术培训。
3.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开辟地灾防治宣传专栏,将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技术规范、项目管理办法、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工作流程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4.每个镇开辟一个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宣传专栏,书写永久性的宣传标语5条以上,利用“4.22”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5”土地日等契机,组织地灾防治、地震防御科普宣传片在县广电台播放。
(六)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县镇两级分别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档案。档案资料分为:行政管理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和地灾隐患点专业档案,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行政管理档案分年度汇总装订;工程技术档案按照工程档案整理归档规定进行整理;专业档案按照“一点一档”的要求,用档案盒、档案袋收集归档。资料包括:隐患点简介材料、应急预案表、危害对象户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警示牌内容及照片、微观监测点照片、监测人员基本情况表、监测记录本等。
(七)监测预警
1.县、镇两级组织开展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为主的“三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监测、早避让。
2.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网格负责人牵头组织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认真开展现场核查,指导网格专管员设立微观监测点和宏观巡查路线。汛期7天监测一次;汛期以外15天监测一次;发现变形明显加剧的,每天监测一次,并做好监测巡查记录。
3.制订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工作。
4.实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监测信息月报、灾险情速报、重大灾险情日报制度。
网格专管员每月将所负责的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巡查情况报告网格管理员;
发现地灾隐患点出现异常现象的(如异常响声、水位突变、地面开裂、建筑物变形等),必须及时通报给网格管理员或网格协管员;
出现地灾险情和灾情,情况紧急时,网格专管员边组织群众紧急撤离,边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负责人报告。
5.网格管理员接到灾险情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和险情,及时将灾情和险情报告网格负责人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需要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专家支援请求。
6.当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异常变形或设立的观测点变形速率加快时,网格专管员应按要求增加监测频率;当监测点变形进入加速度阶段时,要实行24小时驻现场值班监测。监测频率可增加到每2小时监测一次。做好监测记录,以利专家和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后作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7.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威胁对象较多、危害程度较大、处于持续位移变形发展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会商,监测预警级别达到3级(黄色预警)以上的,报县政府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公告。
(八)临灾处置
1.处置程序
(1)发现变形加剧—确定险县范围—确定受威胁对象—加密监测—发动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2)变形速率加快—划定危险区—确定转移安置地点—组织人员撤离—设置警戒标志—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
(3)成立指挥部—专家确定处置方案—开展后续抢险救灾工作—隐患消除—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灾险情报告后,迅速核实灾险情基本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开展应急调查,为政府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地质灾害处置权限
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镇人民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较大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县人民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在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大型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县人民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市和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县人武部、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交通、住建、旅游、生态环境、教育、卫计、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在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执行指挥长的指令,开展相应的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绩效考核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以镇为考核单元,对网格单元的年度地灾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镇政府负责组织对专管员和监测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监测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通过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84号)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县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政府分别成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政府发布实施。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将经验丰富、责任感强、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基层干部纳入到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地质技术单位负责提供技术服务。
(三)加强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应急指挥“三个平台”建设。实现省自然资源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自然资源所、地灾监测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按照一人一码、一机一号、一级一权限的要求,开通APP信息互通系统,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灾防治信息网络系统。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筹措,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和审计。
(五)开展网格化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制度,严格考核。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内容。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镇,进行通报表扬,在安排工作经费时予以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和自然资规〔2023〕38号
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9日
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巩固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创新地质灾害管理模式,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强化属地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皖自然资〔2021〕156号)等文件精神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拨付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7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分类管理”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应急指挥“三个平台”建设,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专结合、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镇、行政村、镇自然资源所、地质专业队伍、网格信息员“五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3.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4.坚持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统筹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
(一)网格划分
以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网格,行政区域界线就是网格管理的责任边界,确定网格边界范围,绘制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图,确保“全面覆盖,界线明确,不重不漏”,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
(二)网格管理职责
以镇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类管理人员,分工承担网格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网格责任人:由镇长或分管副镇长出任。网格责任人职责如下:
(1)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
(2)审定网格管理员汇总核实的地质灾害点基本信息,巡查、排查、核查成果及日常监测成果,批准上报。
(3)召开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核查工作。组织对网格专管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负责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的制订和落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
(5)监督网格专管员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出现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服从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执行防灾预案,完成指挥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6)接受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2.网格管理员: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出任。网格管理员职责如下:
(1)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网格责任人负责,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信息速报、应急抢险救灾,对网格专管员检查、指导和考核。
(2)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网格专管员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监测设施;负责政府投入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监测工作环境。
(3)负责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上报;落实突发灾情、险情信息速报制度,重大灾险情信息日报告。
(4)会同网格协管员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核查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网格专管员日常监测巡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群测群防监测员监测补助发放工作。
(5)接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调查。需要紧急撤离的,会同网格专管员组织群众撤离,随时向网格责任人报告情况。发生重大灾险情,不能准确作出判断的,请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专家和技术人员支持。
(6)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台帐,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3.网格协管员:由地质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出任。网格协管员职责如下:
(1)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指导网格专管员落实监测预警工作,划定危险区范围,设立微观监测点,确定宏观巡查线路,确定撤离路线,参与应急演练。
(2)对纳入网格管理的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协助网格管理员开展宣传培训,监测工作检查和考评。
(3)配合网格管理员做好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分镇提交年度监测分析总结报告,指导下一年度的地灾防治工作。
(4)参与汛期地质灾害巡查、隐患排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4.网格专管员: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出任。网格专管员职责如下:
(1)负责落实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督促做好日常监测巡查工作。
(2)配合网格管理员编制重点隐患点防灾预案,维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
(3)接受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业务培训,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日常监测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填报。
(4)发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及时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责任人报告,组织灾民自救互救。
(5)发生重大灾险情,参与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警戒工作。
(6)加强农村建设管理,指导村民建房安全选址,禁止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危险区选址建房。发现村民建房选址不当的,及时给予指导或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镇政府及自然资源所。
5.网格信息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根据网格内地质灾害点数量,合理安排网格信息员人数。由村委会推荐,须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附近,方便开展监测工作,要求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基本监测知识技能。职责如下:
(1)负责本村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2)及时查收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警等各类预警信息,及时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巡查、监测工作。
(3)若遇灾情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4)协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6.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背景资料、地调资料,为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开展业务技术培训。
(3)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确定灾害类型和级别;指导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监测工作。
(4)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确定地质灾害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分析影响因素、危害程度,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处置建议。
(5)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评办法,对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预案方案编制、监测业务培训、监测人员管理、监测工作落实、监测点建设、“两卡”发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处置等,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6)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能力、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应急指挥三个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各类监测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和更新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
(7)负责争取和筹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落实村级专管员和监测员的通讯和交通补助。
(8)组织专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研判,灾情险情远程会商,确定和发布监测预警级别,汇总分析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等工作,为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参谋意见。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
(一)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一是将全县2处地质灾害点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二是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将新增地灾隐患点纳入管理范围。
(二)以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网格,纳入网格化管理的每一处地灾隐患点都要明确“五位一体”管理人员,即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经镇领导审核同意后,纳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三)绘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格图,明确网格的范围,将纳入网格的地灾点标注到网格图上或附表。
(四)监测点的建设。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技术要求,完善地灾监测点的建设任务。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1.地灾隐患点基本情况;
2.确定监测员;
3.编制预案表;
4.设置警示牌;
5.发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
6.设置微观监测点(有变形迹象的);
7.确定宏观巡查路线;
8.开展应急演练,发放培训资料。
9.配备简易监测工具 ;
10.填写监测记录本,开展监测工作。
(五)宣传培训教育
1.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对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以镇为单位,召开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专题会议,对网格专管员进行地质灾害监测业务技术培训。
3.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开辟地灾防治宣传专栏,将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技术规范、项目管理办法、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工作流程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4.每个镇开辟一个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宣传专栏,书写永久性的宣传标语5条以上,利用“4.22”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5”土地日等契机,组织地灾防治、地震防御科普宣传片在县广电台播放。
(六)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县镇两级分别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档案。档案资料分为:行政管理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和地灾隐患点专业档案,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行政管理档案分年度汇总装订;工程技术档案按照工程档案整理归档规定进行整理;专业档案按照“一点一档”的要求,用档案盒、档案袋收集归档。资料包括:隐患点简介材料、应急预案表、危害对象户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警示牌内容及照片、微观监测点照片、监测人员基本情况表、监测记录本等。
(七)监测预警
1.县、镇两级组织开展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为主的“三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监测、早避让。
2.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网格负责人牵头组织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认真开展现场核查,指导网格专管员设立微观监测点和宏观巡查路线。汛期7天监测一次;汛期以外15天监测一次;发现变形明显加剧的,每天监测一次,并做好监测巡查记录。
3.制订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工作。
4.实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监测信息月报、灾险情速报、重大灾险情日报制度。
网格专管员每月将所负责的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巡查情况报告网格管理员;
发现地灾隐患点出现异常现象的(如异常响声、水位突变、地面开裂、建筑物变形等),必须及时通报给网格管理员或网格协管员;
出现地灾险情和灾情,情况紧急时,网格专管员边组织群众紧急撤离,边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负责人报告。
5.网格管理员接到灾险情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和险情,及时将灾情和险情报告网格负责人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需要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专家支援请求。
6.当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异常变形或设立的观测点变形速率加快时,网格专管员应按要求增加监测频率;当监测点变形进入加速度阶段时,要实行24小时驻现场值班监测。监测频率可增加到每2小时监测一次。做好监测记录,以利专家和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后作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7.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威胁对象较多、危害程度较大、处于持续位移变形发展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会商,监测预警级别达到3级(黄色预警)以上的,报县政府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公告。
(八)临灾处置
1.处置程序
(1)发现变形加剧—确定险县范围—确定受威胁对象—加密监测—发动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2)变形速率加快—划定危险区—确定转移安置地点—组织人员撤离—设置警戒标志—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
(3)成立指挥部—专家确定处置方案—开展后续抢险救灾工作—隐患消除—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灾险情报告后,迅速核实灾险情基本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开展应急调查,为政府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地质灾害处置权限
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镇人民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较大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县人民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在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大型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县人民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市和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县人武部、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交通、住建、旅游、生态环境、教育、卫计、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在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执行指挥长的指令,开展相应的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绩效考核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以镇为考核单元,对网格单元的年度地灾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镇政府负责组织对专管员和监测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监测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通过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84号)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县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政府分别成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政府发布实施。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将经验丰富、责任感强、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基层干部纳入到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地质技术单位负责提供技术服务。
(三)加强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应急指挥“三个平台”建设。实现省自然资源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自然资源所、地灾监测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按照一人一码、一机一号、一级一权限的要求,开通APP信息互通系统,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灾防治信息网络系统。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筹措,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和审计。
(五)开展网格化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制度,严格考核。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内容。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镇,进行通报表扬,在安排工作经费时予以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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