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竹山县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群众举报投诉件办理满意率有待提高。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交办信访件整改,严格验收销号,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满意率。
三、整改措施
(一)推进问题整改。保持攻坚状态,对未办结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推动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到位。
(二)严格销号管理。明确验收标准、销号程序,规范办理流程,督促做好验收、公示等工作,提高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质量。
(三)加强跟踪问效。加大督办检查和调度、通报力度,持续开展现场核查和“回头看”,提高整改质量、巩固整改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做好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五)推动积案化解。大力开展涉环保信访积案化解行动,着力解决重复投诉、群众不满意的信访难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推进问题整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6个信访件,已办结并销号6件。
(二)措施2完成情况:严格按照《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交办信访件规范办理,落实自验收、网上公示等措施,6个已办结信访件已按要求进行验收销号。
(三)措施3完成情况: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纳入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件件走到”、“户户走到”行动,对历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和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交办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反弹,群众对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措施4完成情况: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时机,联合县环委会成员单位举办现场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提升群众环保法制观念。同时邀请学生群体、社会群众进企业,现场观摩考察环保设施运转,加强百姓环保意识,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五)措施5完成情况:梳理2023年以来各类信访平台和热线电话受理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制定了《关于分解落实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的通知》包保责任清单,对已整改到位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对重大隐患点位、项目、企业,开展自纠自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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