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0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法律顾问服务 | 170万元 | 1 | 1.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民事诉讼、执行案件等案件。主要服务内容为针对已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撰写答复书、答辩状、证据目录等相关法律文书,联系业务科室搜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全程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查、审理,及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协助完成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全面提升我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水平。 2.日常法律事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坐班处理法律咨询、合同审核等工作;参与行政处罚等听证程序;开展信息公开、信访答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法制审查工作。确保我分局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能够顺利解决,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参谋作用,促进依法决策。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并准予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10至2024-12-1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20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12-20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本项目采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供应商仅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该平台,供应商仅需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后送达至磋商会现场。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3、需要落实的政策法规: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若则按串标处理)。
5、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6、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7、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3号院
联系方式:宋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联系方式:马健、罗彦微,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罗彦微
电 话: 010-********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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