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资产评估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资产评估服务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鼓楼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0:4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福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勇/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林工0591-********0591-********
附件:
附件1 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2 公告.docx

项目概况

资产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G2024-148

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技术指标

数量

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包预算(元)

谈判保证金(元)

行业

1

资产评估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批

按谈判文件要求

按实结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5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函到现场报名。报名期限内,报价人应到指定地点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福马路2号        

联系方式:潘勇/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李工、林工0591-********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服务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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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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