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高级中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音体美通用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高级中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音体美通用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音体美通用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6】293号 )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现就音、体、美、通用器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音体美通用器材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6——252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数量规格:音、体、美、通用器材一批,具体品种、数量、规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清单及采购要求。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
3、送货地点: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
4、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5、投标有效期:60天。
6、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
7、预算金额:64.95万,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履行本招标文件必需的财力与技术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
(三)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 年11月24日至2016 年 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企业介绍信(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 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15: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 年12月19日下午15: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十、联系人
第一高级中学 谭先生 151*****139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陈先生 传真/电话 0718—*******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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