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政府机关大院保安、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仁化县政府机关大院保安、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仁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仁化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24日08: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15日10: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仁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仁化县政府机关大院保安、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仁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仁化县政府机关大院保安、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24-201611-F8-2016-103002-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仁化县政府机关大院保安、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服务期三年)人民币叁佰万元整(¥*******.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3、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参与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4、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1-4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止(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10: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1楼第2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10: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1楼第2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2楼(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512300
(二)采购人:仁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47*****85673.doc"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47*****00731.doc" ignore="1">招标文件
发布人: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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