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更换1号楼辅楼顶层多联机空调工程的比价公告
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更换1号楼辅楼顶层多联机空调工程的比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更换1号楼辅楼顶层多联机空调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
一、合格的比选参与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接本项目的承接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更换1号楼辅楼顶层多联机空调工程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本次项目设备采购非指定单一品牌,所投空调品牌应等同或高于:大金、三菱重工、三菱电机等。性能参数不低于技术需求即可。
2、投标人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质保期后五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详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上表中已列分项),并承诺在质保期后五年内提供表中所列的备品备件的单价不大于表中所列的单价,多联机室内机5P以下型号报价以便后续增补替换使用。
3、其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所投产品必须为设备制造商生产的最先进技术的产品,直流变频(速)多联空调系统;
(2)根据上海当地室外气象参数,极限高低温时多联机空调室外机能正常运转;室外温度-1℃起始室外机衰减量修正,修正系数由各生产厂家自报;
(3)空调系统室外机组采用直流变速压缩机,压缩机应为双转子式或者涡旋式,采用R410A环保冷媒;多联机空调室外机的压缩机与所投品牌须为同一品牌或采用进口压缩机者有打分从优;
(4)室内机、室外机制冷量、制热量及重量不得小于本招标文件图纸设计的指标要求,负偏差均需小于等于3%;
(5)室外机在冬季制热状态下,应具备智能除霜控制功能。所投产品能效等级必须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以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布的产品清单为准)。标准工况下,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指标及分体空调能效指标企业自报;
(6)室外组最大额定噪音值应≤63B(A),室内机最大额定噪音值应≤36dB(A)。每台空调室内机需配一个有线控制器调节室内机的运行模式、温度、风速、导风板摆动等各项参数可显示故障代码,温度调节控制精度节能性能尽量高。
(7)室外机的基础采用槽钢制作并做防腐处理,下设减震垫;
(8)投标方提供的机组整机设计寿命不少于15年,并在相关资料上显示有长时间运转信息;室外机为模块化自由组合,不分主副机,室外机为防腐翅片;
(9)空调室内机的房间设温度控制器进行控制,为确保室外机热交换效率及换热通畅性,应采用整体三面热交换器,室外机组合情况下应具有良好的进风气流组织,技术先进者具有更高的打分从优;
(10)室内机全部易采用直流无刷电机,室内机静压可通过线控器进行调节;超薄风管室内机具有多档风速调节功能,档数越多的具有更高的打分从优;
(11)室外机机组应配备防逆风保护,室外机启动时,如遇逆风,风扇先停机,再进行启动,防止风扇电机在启动瞬间电流过大,导致升温损坏;
(12)采用二级过冷技术;
(13)制冷冷媒管均为挤压管连接为焊接,分支接头必须采用专用接头;冷凝管及冷媒管均采用橡胶发泡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厚度不低于15mm或按设计要求;安装附件品牌由各供应厂家自保含产品质量参数;
(14)空调室外机具有防雷击功能;室外机均不采用电加热技术;空调主机超频运作最大可匹配室内机容量最低可达120%;
(15)空调厂家具有三同认证标准从优(同一生产线,同一品质,同一标准),提供政府网页或官方证明书资料,具有三同认证者打分从优;
(1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商用机型,而非家用空调机型;
(17)实验及验收:
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实验及验收,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投标人负责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
(18)空调系统应能根据各房间负荷变化及室外气温的变化合理调整室外机运行状态,全直流变频(速)运行;
(19)空调系统室外机、室内机外壳制作材料必须为镀锌钢板;
(20)以上工程材料必须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规范要求。
(21)所投空调品牌质量标准及运行参数应等同或高于:大金、三菱重工、三菱电机。
(三)有关依据
详见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质量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不予接受。
(五)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5日前竣工交付,具体以业主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二、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配备其他安全、质量等各专业技术人员。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质量要求:
1、满足国家规定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2、质量保证金3%(有效期二年)。
3、本项目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5、服务地址:临沂北路265号。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于 2024 年 12月 9日10:00时起至 2024 年12月11日16:00时止,将材料快递至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详见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文件应盖章确认。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3、本次采购方式为比价采购。
注:比选参与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五、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地址: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
邮编:******
联系人:庄亮
电话:*********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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