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食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保定市食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食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及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采购内容:采购三重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一套2.1.2 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红阳大街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院内。2.1.3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5个自然日内供货完毕。2.1.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要求范围内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评审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对应网 站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0 09:00至2024-12-16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冯若宇 151*****443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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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食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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