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片区监理单位比选第二次公告
湖南省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片区监理单位比选第二次公告
因2024年11月28日公示湖南省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片区)公开遴选项目监理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将湖南省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片区)公开遴选项目监理单位第二次公告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资兴市林业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片区)。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资兴市汤溪镇、州门司镇、八面山瑶族乡、兴宁镇、白廊镇、东江街道、天鹅山国有林场、唐洞街道、三都镇、回龙山瑶族乡、清江镇、滁口镇、黄草镇等13家单位行政区内项目山场(含滁口国有林场、资兴市森工林场有限公司经营山场范围)。
3、项目建设内容:封山育林17.9万亩,森林质量提升5.35万亩。工期至2026年12月底。
4、项目建设费:约4762万元。
5、最高投标报价不得高于:41.6万元。
三、招标代理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开展湖南省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片区)监理工作,并对出具的成果负法律责任。
四、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营造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注册监理师;拟派监理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投标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登记。
4、投标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点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
5、近3年有类似工程经验。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日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相关公告在资兴市政府网公示。
2、报名地点:资兴市林业局407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等)。
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办公环境(营业场所产权及面积情况证明)、相应设备、荣誉证书等。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近三年类似项目(建设费2000万元以上)监理单位提供服务业绩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服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函及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投标单位需在申请书中提出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监理大纲应现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的掌握程度、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监理措施、工程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应对、为优化工程项目而向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作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报价,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费用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报价函及申请书应盖投标单位公章。
拟选派监理服务团队组成清单及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如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标资格。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及报名材料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投标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4、其他事项
(1)第一次公示中报名的单位保留报名名额不需重复报名。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它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评选,中选单位的代理机构需安排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持证上岗,全程参与项目的监理工作,否则将终止相关业务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名方式。
六、比选方式
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遴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报价等因素,由招标人组织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监理机构推荐排名,并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由局党组会实行集体决策确定中选单位。
现场评选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30
选取地点:资兴市林业局六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资兴市林业局
联系人:李月红
电话:159*****438
资兴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3日
标签: 湘江源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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