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安仁县龙市乡国土空间规划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安仁县龙市乡国土空间规划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之规定和《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我乡兹定于2024年11月19日举行对《安仁县龙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规划编制单位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我乡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决定召开《安仁县龙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重大决策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地点:安仁县龙市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对于《安仁县龙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向安仁县龙市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或单位委托书。
四、听证须知
1.凡户籍在安仁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注册地址在安仁县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举办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选定听证会代表,其中,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列为优先考虑对象。举办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邀请部分单位及个人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守国家秘密。
4.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会代表有权查阅听证纪要。
5.遵守听证纪律。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责令其离场。
联系电话:0735-*******
安仁县龙市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