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使用的声明

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使用的声明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地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得转租、转借。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消除传言,以正视听,现声明如下:

  一、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未授权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办理公租房申请有关事宜,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传言,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自身的财产遭受损失。

  二、我县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及个人请直接到安仁县行政中心A栋南边二楼住保中心窗口进行申请,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实物分配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任何组织或个人发布“有关系代办、交钱不用排队、可以快速申请、分配到公租房”等信息均属诈骗,请勿听信。

  四、凡利用公共租赁住房租售事项进行诈骗牟利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并追究法律责任。如遭遇此类欺诈行为,请市民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735-*******)。

  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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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公共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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