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湖校区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湘湖校区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TDSJ-2016-1122
项目名称: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单位: 景德镇陶瓷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景德镇市大地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6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15
第四章 项目内容与要求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下达计划要求, 招标代理公司受景德镇陶瓷大学委托,对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咨询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DSJ-2016-1122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该工程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括综合实验大楼、第二教学实践楼、智华陶瓷艺术中心、科技艺术中心、学生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投资:约4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8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8600万元,设备采购费约3600万元。
服务内容:审核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总承包合同等工程建设文件;对工程建设实施中工程造价、施工情况、隐蔽工程及变更签证进行现场跟踪审计;协助招标人对材料、设备、专业工程价格的确定;协助招标人对工程索赔费用的审计及协助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期:36个月。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2013年10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所承担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不良记录或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5)委托人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含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办理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和劳动合同;
(6)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已完成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项目负责人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已完成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项目咨询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相关签证和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材料并注明委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备查,如查实弄虚作假将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7)人员要求:拟派现场常驻人员需建筑、安装类造价执业人员各一名,其中建筑类造价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与建筑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其他与工程相关的跟踪审计人员必须确保在需要时准时到场);
(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景德镇(网址:http://jdzggzy.jiangxi.gov.cn/jdzzbw/)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2月13日17时止。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9:30时,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各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补充与修改信息。

招标人:景德镇陶瓷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景德镇市大地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朝阳路四季春晖19栋1001室
电 话:135*****258 传 真:********189
联 系 人: 曹先生 邮 编: 333000

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6年11月2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主要内容
1招标人:景德镇陶瓷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景德镇市大地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项目地点: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
2招标内容:
(1)审核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总承包合同等工程建设文件;
(2)对工程建设中工程造价、施工情况、隐蔽工程及变更签证等进行现场跟踪审计;
(3)协助招标人对材料、设备、专业工程价格的确定;
(4)协助招标人对工程索赔费用的审计
(5)协助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
(6)其他与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工程投资:约4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8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8600万元,设备采购费约3600万元。
本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费用按照建安工程费为基准计算,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为准。
3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
交款方式:以转帐形式,由投标企业从基本账户按下列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于交款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上。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以免耽误投标。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豪德分理处
账户名称: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0733
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16:00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5招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不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若有疑问请发至QQ********68信箱;招标人回复(或网上)向所有投标人答复]。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资料费600元,开标现场递交。
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8其它说明: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涉及报价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全过程跟踪审核项目投标报价表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须应单独用信封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密封。
若招标人有招标变更、答疑等相关事项,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景德镇(网址:http://jdzggzy.jiangxi.gov.cn/jdzzbw/)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近期留意该网站。


二、说明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1.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资格标准。
1.3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代表
2.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费用
3.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内容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7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机构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日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用修改通知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7.1投标语言:中文。
7.2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所用的计量单位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8.1投标书
8.2开标一览表
8.3投标人资格声明
8.4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简介、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5)企业在2013至2016年度工程造价审计项目业绩清单(合同书原件备查);
(6)拟派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与建筑相关)等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7)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已完成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项目负责人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已完成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项目咨询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相关签证和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材料并注明委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备查,如查实弄虚作假将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8.5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1)审计质量保证措施(质量内控体系的建立情况、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等);
(2)本项目跟踪审计人员安排及其情况表(包括项目中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专职人员造价咨询业绩);
(3)招标文件其它部分规定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方案;
8.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承诺书;
8.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投标文件的编写
9.1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10、投标货币
10.1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等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资格标准的文件。
11.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投标保证金
12.1 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12.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自本说明第15.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废标处理。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标书第l7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章签署。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2月14日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开标现场。
15.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16.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17、投标文件的撤回
17.1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投标文件,确认无误后唱标。
18.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宣读各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总价、投标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18.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9、评标委员会
19.1评标委员会由依法组建的5位专家组成。
19.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开展评标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预中标人。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21.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价格,修正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地方。
2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2)未提交投标书的;
(3)未提交报价表;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6)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本招标文件中规定其它废标条件的。
21.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评标标准和方法
22.1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招标控制价范围为:建安工程费的4‰-7‰(含4‰、7‰),超过招标控制价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22.2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列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总得分为100分,由投标报价分、商务响应分和技术响应分三部分组成。每个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为全体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当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先。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人不能中标。评标委员会可将第二个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作为报价最低的投标。如第二个投标人有上述情形,则以此类推。

评标标准
一、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标准:
评分细则

评分点评审内容分值
价格部分(30分)
价格部分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有效投标费率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费率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费率(当投标单位少于5家,将直接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费率)。
a、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得满分;
b、投标费率每低于评标基准费率0.1个点(‰),扣1分;
c、投标费率每高于评标基准费率0.1个点(‰),扣1.5分。
(最多扣15分)30分
商务部分(30分)
序号指标项评分标准
1企业业绩企业2013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经验得3分;2013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5000万元~10000万元(含)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原件10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13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经验得3分;2013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5000万元~10000万元(含)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原件10分
3社会信誉1.在2012—2015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评定的先进单位或诚实守信单位荣誉证书的,得1分/项,本项最多得2分;
2.在2012—2015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得1分/项,本项最多得2分;
3.在2012—2015年度期间获得省行业管理部门或协会评定的3A(含)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4A得1.5分,5A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4.在2012—2015年度造价咨询年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含),得1分,年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含),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以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原件8分
4其他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原件2分

技术部分(40分)
序号指标项评分标准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
2.现场常驻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建筑、安装类造价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与建筑相关)的得2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加3分,具有高级职称(与建筑相关)加3分;取得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的加2分,7年及以上的加3分。(分别计分)本项最多得21分;
3.项目跟踪审计人员队伍配备情况:人员数量、专业结构、职责分工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酌情得0-3分。
评审依据:证书原件 25分
2跟踪审计工作方案1.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跟踪审计目标;(1-3分)
2.对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完善、科学、可行工作方案,保证工作到位、质量满足要求的保证措施;(1-3分)
3.造价控制目标须合理分解,分段控制目标明确;(1-3分)
4.整个审计过程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证措施;(1-2分)
5.结合审计工作对各类建设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采取措施防范各类合同风险;(1-2分)
6.结合审计工作,采取适当的措施在监理单位、承包人、招标人、供应商之间建立一定组织协调关系,确保相互间信息沟通顺畅;(1-2分)
注:缺项不得分15分
备注:所有业绩时间要求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业绩,须提供项目咨询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相关签证和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材料并注明委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备查。
注:投标人所有申报材料须完整和如实填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处没收投标保证金。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评标过程、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漏。
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授予合同
24、定标
2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24.2评标委员会在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24.3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
25、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招标人洽谈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2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6.2若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投标时已承诺的条件而拒绝签订合同者,招标人将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6.3 招标文件及补充材料、投标文件及补充材料和在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约定生产时间、到货时间及交钥匙时间。
27、中标服务费
27.1 招标代理机构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新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按中标金额计算支付中标服务费。
28、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排序结果出来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时间为3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目 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词语定义....................................................................
八、合同订立........................................................
九、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词语定义............................................................
1.2 语言...........................................................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 适用法律.......................................................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2.2 提供工作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2.5 答复........................................................
2.6 支付......................................................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5.2 支付申请..............................................
5.3 支付酬金....................................................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2 合同解除.............................
6.3 合同终止.......................................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7.2 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8.2 奖励.................................................
8.3 保密...............................................
8.4 联络.................................................
8.5 知识产权........................................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 适用法律..................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2.2 提供工作条件..............
2.4 委托人代表................
2.5 答复...................... 2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5.2 支付申请................................
5.3 支付酬金......................................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2 合同解除...................................
7.争议解决.................................
7.2 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8.2 奖励.......................... 5
8.3 保密...........................
8.4 联络..........................
8.5 知识产权.............................
9.补充条款...............................
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建设行为,控制和节约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咨询人拟对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通过参加招投标的方式,咨询人确定为委托人提供进行项目工程的审计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与咨询人就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规模: 。
4.投资金额: 。
5.资金来源: 。
6.建设工期或周期: 。
7.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工程总承包合同等工程建设文件的编制、审核;
2.对工程建设中工程造价、施工情况、隐蔽工程及变更签证等进行现场跟踪审计;
3.协助招标人对材料、设备、专业工程价格的确定;
4.协助招标人对工程索赔费用的审计;
5.协助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
6.其他与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具体如下:
(1)负责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对各类施工和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核对招标清单和投标清单的一致性,并审核投标清单组价的合理性,出具书面意见;
(3)负责审核建设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新增项目等需要重新组价的审核等工作;
(4)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通知,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定期参加召开的工程建设现场例会,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定有关签证(含变更及隐蔽验收),收集好相关资料,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对月度工作情况形成《月度工作报告》。
(5)审核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和大宗材料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6)审核工程计量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7)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和价格确认。
(8)参与景德镇陶瓷大学、监理单位组织的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
(9)收集、整理经批准的工程概算书、工程招投标文件、双方合同谈判纪要及签订的工程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隐蔽验收记录等日常资料。
(10)核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结算工程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
(11)审核变更是否规范、合理,变更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12)如发生工程索赔,审核工程索赔计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13)负责对造价部分相关合同的咨询、管理等工作。
(14)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本着“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进行审计,并按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组应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由主审人员负责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工作内容、审计事实、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
(15)提交成果报告:施工过程中,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提交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每月5号前提交上月跟踪审计月报,跟踪审计月报包含:A.当月跟踪审计工作内容;B.当月发生变更和签证情况,累计发生变更和签证汇总;C.当月工程形象进度及造价动态控制情况;D.当月实际进场材料情况及累计材料进场汇总;E.以及建设单位需要增加的其它内容。
提交成果纸质件5 套,电子文件 1套(电子文档含工程量计算过程文件及造价分析文件),成果纸质件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A4纸)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景德镇陶瓷大学。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16)其他未具体列出的与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共计36个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规程》各项规定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 (大写)(¥ )。
2.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执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 _________ ( 签字) 代理人: _________ (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住所: 住所:
账号: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6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 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3.2.5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 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 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
有效。
6.3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3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联络
8.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4.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5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2.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2.1 权利
2.1.1 甲方全面管理、监督和指导本工程跟踪审计工作。
2.1.2 结合工程特点,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可要求乙方编制、完善、细化、调整某一工作阶段的审计方案,并对乙方编制的审计方案、人员安排、进度计划等进行确认。
2.1.3 甲方可询问和了解乙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工作进展、具体安排、重大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书等。
2.1.4 对于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履行职责的审计工作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2.1.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进行检查、评价并予以认可。
2.2 义务
2.2.1 甲方作为本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总协调人,总体负责与跟踪审计有关的各项工作及各相关单位的协调,保障审计外部条件,配合乙方开展审计工作。
2.2.2 甲方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跟踪审计有关的资料。
2.2.3 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对乙方提交的审计结果、审计意见及管理意见书,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反馈意见,并督促按要求及时整改。
2.2.4 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2.5 对属于本工程内但在本合同业务范围外的造价咨询业务或者由于甲方、第三方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长工作时间并补偿乙方额外的服务费(金额在十一条其它中约定)。
2.2.6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C 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2.7 提供工作条件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 。
2.3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权利义务
3.1权利
3.1.1 咨询人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工程跟踪审计有关的资料,在审计过程中,如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要求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单位予以解释或提供书面说明。
3.1.2 咨询人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有权要求施工、监理等被审计单位进行配合,可就与本工程跟踪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进行核对或查问。
3.1.3 咨询人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有权到施工现场进行勘查、检查、测量及参加验收等,正常的、合法合规的审计工作不受限制。
3.1.4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咨询人在出具有关审计报告或审计结果后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应阶段审计费用。
3.2义务
3.2.1 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服从委托人对审计工作的管理,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2.2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本工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咨询人参选文件的承诺,向委托人报送与跟踪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跟踪审计资质证书、审计方案、承担本审计业务的专业审计人员名单、服务承诺书、审计工作计划等。
3.2.3 咨询人应按照经委托人确认的审计方案和审计进度计划,具体实施跟踪审计工作,并最终出具规范合理的审计结果和管理意见书等,并对审计工作进行总结。
3.2.4 根据工程进展,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编制、完善、细化、调整审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关键点及措施、人员安排、进度计划等),并得到委托人的确认。
3.2.5 建立与委托人之间高效通畅的工作联系制度,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等,应及时向委托人汇报。
3.2.6 咨询人应安排资深、经验丰富且符合本工程要求的专业人员实施审计工作,未经委托人认可,不得对项目经理和主要专业负责人进行更换(但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胜任或离职除外),其他审计人员的变动,需报委托人同意后备案。咨询人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管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现场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3.2.7 在本工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咨询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范等的规定和审计服务承诺书中的内容执行,保证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方法得当,审计结果准确、真实、合法,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3.2.8 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完成后,咨询人应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的审计资料。
3.2.9 咨询人不得将本工程跟踪审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
3.2.10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审计有关的资料,对得出的审计结果负有保密的义务。
3.2.11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咨询人审计人员不得接受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跟踪审计有关的任何报酬,也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两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_____________人。常驻现场人员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工作日,关键节点必须在现场;
3.3.2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3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3.3.4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
3.4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4.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录B。
3.4.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_______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5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国家、地方及行业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定额等。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等。景德镇陶瓷大学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和审计的文件、规定等。
3.6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4.1.2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_人民币___,汇率为:___________,其他约定:___________。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_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从咨询人进场开始,每三个月(第三个月月底)向甲方申请支付服务费¥10万元,服务费付至合同价款的70%停止支付,剩余部分在实际竣工结算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说明:服务费计算基数以本项目建安费为暂估计算,最终以实际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造价金额为准。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如超过服务期2个月,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价格支付延期服务费。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如超过服务期2个月,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价格支付延期服务费。
6.2 合同解除
6.2.2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如果甲方对跟踪审计的考核评价不满意。
6.2.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5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2)_种方式:
(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__景德镇市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8.1.1 在审计过程中所发生的现场的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不含电脑)由甲方负责提供。
8.1.2 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所发生的食宿及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8.2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联络
8.4.1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
箱:__________。
8.5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服务阶段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备注
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 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决策阶段
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调整
经济评价□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设计阶段
设计概算□编制□审核□调整
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发承包阶段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调整
投标报价分析□编制□审核□调整
清标报告□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实施阶段
资金使用计划□编制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编制□审核□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编制□审核□调整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其他:
竣工阶段
竣工结算□编制□审核□调整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其他服务工程造价鉴定
注: 1.附录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 。
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其他服务
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__


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该工程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括综合实验大楼、第二教学实践楼、智华陶瓷艺术中心、科技艺术中心、学生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投资:约4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8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8600万元,设备采购费约3600万元。
服务内容:审核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总承包合同等工程建设文件;对工程建设实施中工程造价、施工情况、隐蔽工程及变更签证进行现场跟踪审计;协助招标人对材料、设备、专业工程价格的确定;协助招标人对工程索赔费用的审计及协助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期:36个月。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年 月 日
1、投标书
致( ):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并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全部事宜。
1、一旦确认我方为中标方,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阅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3、我方同意在招标前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如我方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要求退还此投标保证金: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我方同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并保证已经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时  间: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投标声明备注


说明:投标报价中含须支付的中标服务费用(招标代理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3、全过程跟踪审核项目投标报价表

注:①应以费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说明:投标报价中含须支付的中标服务费用(招标代理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技术偏离表(格式)
请按所投项目的实际要求,逐条对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项号服务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









注:1.“偏离”系指“正偏离”(优于要求)或“负偏离”(差于要求)或“无偏离”(符合)。


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5、商务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商务条件,认真填写该表。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偏离”系指“正偏离”(优于要求)或“负偏离”(差于要求)或“无偏离”(符合)。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6、根据本项目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特性自行编制)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技术文件(自行编制)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8、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招标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四章技术要求中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应一并作为本证明文件。


8.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招标机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备案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附:身份证复印件

8.2复印件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技术要求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致:
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6年 月 日以 (转账、电汇或其他)方式,向指定的账户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
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公司公章)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粘贴处)


8.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跟踪审计服务承诺书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景德镇陶瓷大学: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本招标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若中标,就跟踪审计服务承诺如下:
1.完全同意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咨询服务费收取标准,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
2.保证不变更中选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
3.保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任务。
4.保证不参与围标、串标、买标和卖标行为。
5.对审计结果负完全法律责任。
6.为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扩建工程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并将管理建议形成书面文件提交给景德镇陶瓷大学。
7.不与施工单位共谋擅自提高结算申报金额。
8.除按规定收取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费外,不再要求景德镇陶瓷大学无偿提供食宿、差旅交通费等及收取其他费用。
以上承诺,若有违约,我公司保证五年内不进入景德镇陶瓷大学跟踪审计市场,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10.拟投入跟踪审计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姓 名拟任
职务专 业造价工程师注册情况职 称联 系 电 话
1项目负责人
2
3
4
5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级职称以上,从事跟踪审计业务五年以上。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



11.投标人跟踪审计主要业绩

已完成跟踪审计项目的详细清单
起止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建筑面积、工程造价











12.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专职人员跟踪审计业绩
姓名年龄 学历
职称职务 拟任职务
毕业学校
已完成同类项目跟踪审计的详细清单
起止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建筑面积、工程造价









目前正在跟踪审计尚未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
开始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拟完成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服务 全过程跟踪 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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