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出入境证照人工照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年度出入境证照人工照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2025-2027年度出入境证照人工照相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2: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3201室 | ||
预算金额 | ¥3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卞景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088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2幢18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卞景刚 |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2025-2027年度出入境证照人工照相服务项目 JSZC-******-JSNX-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NX-G2024-0008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2025-2027年度出入境证照人工照相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7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8万元
采购需求:
负责提供出入境办证大厅人工照相服务及自助照相引导服务;市政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人工照相服务及自助照相引导服务;“境捷”专窗人工照相及自助照相引导服务;提供四套人工照相设备及配套照片冲洗、复印设备使用;照片打印相关耗材及照相设备维护等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2-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组织集中现场答疑:
(1)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9:30,签到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过时不候。地点: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1室,具体地址请咨询招标代理联系人,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备交通工具)。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按时前往现场参加答疑。采购人不会拒绝未参加答疑会的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量。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人:赵远;电话:153*****088。
(2)签到携带的资料:投标供应商签到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答疑:签到结束后采购人将面向所有投标供应商集中予以答疑。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出入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