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运营维护服务的询价公告
关于购买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运营维护服务的询价公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拟以询价方式对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教育基地”)未来2年的运营维护服务进行采购,计划每年为一个服务周期,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就下述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占地900余平方米,于2021年5月正式对外开放。教育基地由四川省检察院、教育厅、司法厅共建,是全国首个由省检察院推动建设并向全社会开放的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全省未成年人提供了学习法律知识的新阵地。教育基地通过声光网电、动漫、微电影等提供了立体的“沉浸式”“体验式”教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性和趣味性,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因教育基地电子设备较多,为确保教育基地正常安全运行,拟购买专业运营维护服务对教育基地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维护。
二、预算金额
基地每年运营维护经费为4万元(肆万元整),2年运营维护服务预算共计8万元(捌万元整),超过此价格为无效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
三、资质要求
服务商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服务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四、服务需求
1.服务商需对教育基地所有系统和设备(附件1:教育基地系统和设备表)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日常及巡检、故障诊断处理及维修、系统升级及性能优化、数据管理、系统维护、业务扩展服务、定期清洁保养、运维资料管理等,确保基地原有系统软件、硬件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2.服务商需制定并实施教育基地维护计划,负责教育基地各类系统的日常运行监测、维护、保养,完成系统配置、调优。实行24小时线上值班制度,严密监视教育基地各类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收集信息,及时发现、反馈并处理。
3.服务商需每月至少1次对教育基地各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全面巡检,每周巡查1次,并作好记录。检查教育基地各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和了解使用情况,对于收到故障报告及日常巡查发现的故障,及时处理修复,若现场人员无法处理的,由服务商协调系统及设备的原厂家技术人员来所处理(该情况的处理时限控制在原厂家规定的上门时限的最短时限内),对于服务器、服务器主机、投影仪、LED屏等贵重设备,出现问题需要送修或更换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业务(24小时内)。同时联系相关厂商尽快送修,或采买更换。
4.服务商需对无法继续使用的辅材和耗材进行更换,应建立必要的辅材和耗材备件库和可靠的其他备件途径库(附件2:教育基地辅材和耗材备件表),服务商技术人员24小时电话即时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应在8小时内处理修复,如问题复杂严重不能及时修复的,服务商技术人员应使用备件24小时内修复,24小时内确实无法修复的,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取得省检察院同意,然后按照解决方案进行。若教育基地举行重大活动,经省检察院提前通知,服务商需提前1天检查教育基地各系统和设备,确保活动当天教育基地正常运行,并在活动当天驻扎1名现场工作人员直至活动结束。
5.服务商技术人员不能处理,需要找原厂技术支持的,以及部分专业设备,服务商无法进行专业巡检,需请原厂工程师上门来进行维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商承担;如确认系硬件设备故障,服务商向省检察院汇报处理意见,有维修价值的,由服务商送修;需要直接更新的,相关费用(500元含以下)由服务商承担并更换,500元以上的硬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服务商和省检察院协商解决。服务商须获得中控系统生产厂商针对教育基地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工作要求
1.服务商应保证维保人员(工程师等)必须政治素质可靠、工作责任心强,无前科及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能胜任现场技术服务保障,能充分保障教育基地各类设备系统7*24小时绝对安全和畅通。
2.服务商需提供维保人员(工程师等)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签署有劳动用工合同(维保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保障全部人员到位,若承诺的人员不能到位的,由运维服务商无条件补齐并须征得省检察院同意。
3.服务商须遵循“技术维护、业务保障”的原则,接受业主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和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服务商与省检察院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对维护人员组织不低于2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对工作涉及的业务数据或信息严格保守秘密。
4.教育基地所有资料、技术文档、业务信息数据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拷贝、修改、删除,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一旦发生,依法追究服务商及个人相关法律责任。
5.运维服务单位应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有相关的培训与教育制度、安全投入生产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考核等相关制度。
6. 运维服务商应迅速排除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该时间最长不超过72小时,每超过12小时扣运维总费用的0.1%,不足12小时按照12小时计算。
7. 因服务商技术能力、服务不及时等因素导致设备损坏、主要功能无法正常运行或系统瘫痪等情况,服务商将自费承担修复设备、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责任并扣减合同金额30-50%的服务费为违约金,将追究服务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服务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服务商所供物资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包括因不合格物资造成他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经国家相关机构检测认定为服务商产品质量问题的,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
3.服务商确保及时供应采购人所需的物资。
4.服务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七、报价要求
1.服务商需提供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教育基地运营维护方案、教育基地中控系统生产厂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双方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服务商鲜章。
2.投标前(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服务商需到现场查勘,签署查勘单。查勘单由服务商在查勘现场交由省检察院签字确认,查勘单作为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装入密封响应文件内。
3.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一口价,包含:运营维护费、辅材和耗材费用、硬件更换或维修费(500元含以下)、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服务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省检察院不再补偿。
4.合同签订前,成交服务商需送1份样品(教育基地辅材和耗材被备件表中的样品)至省检察院。待省检察院验收后确认签订合同。
5.请于2024年12月12日17:00前,以密封盖章的形式将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资料送至我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
6.未尽事宜,以省检察院解释为准。
联系人:麻老师,手机:188*****631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
附件:
1.教育基地系统和设备表
2.教育基地辅材和耗材备件表
3.查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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