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配套组件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LED照明配套组件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为贯彻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思想”,江西木林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企业先进技术优势,拟在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兴路以北投资建设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有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拟建地点: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兴路以北

行业类别:C387照明器具制造,其中电路板制造属C3972印制电路板制造

生产工艺:项目工艺涉及到内层制作、钻孔、线路导电、丝印线路、图形电镀(镀铜镀锡、电镀镍金、电镀镍银)、蚀刻、钻孔、防焊、文字印刷、表面处理(喷锡、沉金、OSP、沉银、沉锡)、成型、打靶、真空镀铝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酸碱废气(硫酸雾、NOx、、HCl、氨气等)、含氰废气、含锡废气、有机废气(VOCs)等。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磨板废水、油墨废水、氨氮废水(包括络合废水)、含镍废水、高锰酸钾废水、酸性废水、其他废水(包括一般清洗废水、含铜废水、含氰废水、除油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酸碱及含氨废气治理废水等)和生活污水等。

固废:各类废液、废边角料、废油墨、废线路板、收集尘灰、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废半固化片、废牛皮纸、废纸板、废铜箔、废铝片、磨板铜粉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噪声主要为部分设备和泵等的机械噪声及气动系统、空压机和风机等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100dB(A)。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1)粉尘

粉尘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酸碱废气

酸碱废气主要指硫酸雾、氯化氢、氨气和NOx等,在离心风机作用下抽引到喷淋塔,与喷淋管喷出的碱性水(10%NaOH溶液)相接触,酸雾在碱性水溶液中能充分混合使其发生良好的化学中和反应,净化效率90%(NOx净化效率80%)。采用除雾器进行气液分离。氨气采用酸性溶液为喷淋液,净化效率85%。处理后的酸碱废气分别经排气筒排放,外排酸性废气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浓度限值;外排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要求后排放。

(3)含氰废气

HCN采用碱液(10%NaOH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净化效率80%。废气经由主风管进风口进入处理房,在导风板及多组隔板的作用下,使气体在处理房内发生强烈扰动,与通过泵的作用进入多组喷淋管路,由多组喷嘴自下而上喷出的液体进行充分接触,除去气体中的有害物质,处理后的洁净空气经风口排出。损失的喷液则经常补充,维持喷液的闭路循环使用。循环一定周期后,引入含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HCN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HCN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浓度限值。

(4)有机废气

1~7#车间有机废气通过风机的抽引作用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净化效率90%,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VOC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烘干工艺的限值。8#车间有机废气通过风机的抽引作用先经过过滤棉净化,再进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漆雾净化效率98%,有机废气净化效率91%,处理后的喷漆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VOC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烘干工艺的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磨板废水经管道收集至磨板废水调节池中,在曝气系统的作用下均匀水质、水量。然后由提升泵从调节池将磨板废水提升至磨板反应池,加入适当药剂之后进入磨板混凝分离系统中进行固液分离;磨板混凝分离系统产水进入pH回调池调节pH值后,进入回用水池后进行回用。油墨废水、酸性废水、高锰酸钾废水、氨氮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各自调节池,在曝气系统的作用下均匀水质、水量,然后由提升泵将废水提升至酸化池,通过加入适当药剂使废水中油膜析出,然后进入油墨暂存池进行分离,出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进一步处理。含镍废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含镍废水调节池,在曝气系统的作用下均匀水质、水量,然后由提升泵将废水提升至含镍反应池,加入适当药剂使废水中金属离子形成沉淀物,进入含镍预分离池中混凝分离系统中进行固液分离,出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进行处理。其他废水直接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综合废水经管道收集至综合废水调节池中,在曝气系统的作用下均匀水质、水量。然后通过提升泵泵入综合预反应池,加入适当药剂使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沉淀后,进入预分离池进行固液分离,再进入综合反应池,加入适当药剂进一步使废水中重金属离子沉淀,然后进入综合混凝分离系统,固液分离后再进入pH回调池,将pH值调至中性后进入中间水池,通过中间水泵提升至RO系统。综合废水经保安过滤器后,RO淡水回用,RO浓水在浓水反应池中去除重金属离子,再进入混凝分离系统进一步处理,出水在pH回调池中,将废水pH调整至中性后直接进入FMBR池,废水在FMBR生化系统中去除COD、氨氮、TP等污染物,同时通过FMBR膜的分离作用实现固液分离,FMBR池的产水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建设单位在设计安装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并且将高噪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同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进一步控制噪声,各设备排放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废水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本项目产品为线路板,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版),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是第二十八条信息产业下的第21款: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

2、选址结论

本项目位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兴路以北,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各类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和综合利用,符合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新余高新开发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当地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要求。

3、区域环境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纳污水体袁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4、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根据预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废水经深度处理后部分外排入袁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在对强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设备噪声对各厂界声环境影响累积贡献值较小,叠加现状背景值后,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清洁生产结论

项目采用先进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并与类似企业的类比分析,本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为硝酸等危险化学品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带来的风险。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在储罐区设置围堰和备用储罐,在危化品车间设置围堰和收集池,一旦发生物料泄露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并启动应急预案。在厂区内地势最低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在污水处理站设置废水事故池,一旦发生物料泄漏或者火灾等事故时,及时启用事故应急设施,收集泄漏废水和物料、消防尾水等,杜绝事故废水和消防尾水直接排放。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新余高新开发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当地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要求。生产中采用先进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公众调查表明周围的人群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木林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兴路以北

邮编:338000

联系人:刘志强 联系电话:138*****936

环评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528号长泰公寓3-3-1401(江西办事处)

邮编:330029

联系人:生云鹏 电话:****-******** 159*****82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告。

江西木林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组件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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