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JSZC-******-JZCG-G2024-019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98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200万元
采购需求:
交警支队的安保、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维护、食堂服务。各用工部门建筑面积约*****㎡,需保洁面积约为*****㎡,支队部及机动大队约 *****㎡、老支队部约3730㎡、一大队及中队约1520㎡、二大队约1200㎡、七大队及中队约2580㎡、高速一大队约2300㎡、高速二大队约2800㎡、高速三大队约4400㎡、高速四大队、约*****㎡、训练场及事故大队约*****㎡。(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2份与本项目类似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业绩(至少包含保安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须提供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和相应服务内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若刚签订的合同未到付款时间,则需提供服务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交警支队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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