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边境村屯公共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那良镇竞争性磋商公告
防城区边境村屯公共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那良镇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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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防城区边境村屯公共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那良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开标室1政府采购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监督部门
名 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77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路202号
项目联系人:杨秀志
项目联系方式: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大西南)工商局旁
项目联系人:李春艳
项目联系方式:0770-*******
标签: 屯公共照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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