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临桂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拟对《桂林市临桂区2016年新农村路灯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临桂区境内乡镇村屯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或生产或经营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电池组件但不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与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的联合体;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2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投标。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41栋1号别墅)。
招标文件售价: 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发售负责部门: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携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册人员,要求提供本人2016年7月至9月缴纳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复印件(原件核查)。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单位介绍信除外),资料齐全并合格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41栋1号别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预算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12月13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8、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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