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北向阳至汤原公铁立交桥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北向阳至汤原公铁立交桥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北向阳至汤原公铁立交桥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6-11-24

招标编号:HBTZB-GD-JFGL-BXYZTYGTLJQD-GKJ-JL-********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2016-12-1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北向阳至汤原公铁立交桥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经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16〕135号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16〕299号文件 批复,项目业主为 汤原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路基、路面、桥涵和平面交叉工程和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 等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汤原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补贴和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公路全长9.82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0+000-K3+200段3.2km采用二

级公路标准,K3+200-K9+825段6.625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中小桥148.56米/4座,桥梁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圆管涵32米/2道,平交道口77处。

2.2 计划施工工期: 2016 年 12 月- 2017 年 10 月,共 314 个日历天(11个月)。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35 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 合格 标准,竣工验收质量鉴定达到 优良 标准。

2.5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6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 1 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7本工程项目设 1 个总监理合同段, JL-1 合同段:负责K0+000- K9+825段9.825km 路基、路面、桥梁、平面交叉及交通工程和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标段划分如下: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北向阳至汤原公铁立交桥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标段划分表


驻地监理

合同段号

施工

合同段号

起讫桩号

里程(km)

工作内容

JL-1

A1

K0+000- K9+825

9.252

路基、路面、桥涵和平面交叉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C1

K0+000- K9+825

9.252

交通工程和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JL-1 合同段:凡具有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并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 乙 级及以上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和良好监理业绩及信誉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申请。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拟派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2015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15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及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进入 http://218.7.6.54:8083/traffic/“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上述材料的原件,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批,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2网上报名后,请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分别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 9 时 00 分~ 11 时 30 分,13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

4.3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含基础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月16 日上午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9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递交至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JL-1 合同段为人民币 5 万元。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12月 12 日11:00时前。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担保汇款凭证和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7.资格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

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将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作为附件同时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http://)及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汤原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北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汤原县汤原镇京抚公路中段

154700

****-*******138*****030

****-*******       

tyjtws@126.com

王爽        

项目办公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人:

代理协作单位: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人:

佳木斯市西林路西段西门里花园

154000

188*****051137*****670

****-*******     

hljhdwy@163.com

宋女士        

黑龙江鸿达伟业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西林路西段西门里花园

154000

188*****051137*****670

****-*******     

hljhdwy@163.com

宋女士           

日 期: 2016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最低条件)

附件5-1 资 质

合同段

要 求

JL-1

须具有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并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 乙 级及以上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和良好监理业绩及信誉,并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且无不良业绩。

注:资质证明文件指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全本)等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附件5-2 业 绩

合同段

要 求

JL-1

近五年(2011年-2015年)来至少独立完成5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25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交通工程和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理任务。并曾在1年内成功完成1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5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交通工程和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理任务。

近五年(2011年-2015年)来至少独立累计完成500延米及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桥梁施工监理任务。曾在一年内成功完成4 座及以上累计桥长200延米及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桥梁施工监理任务。

注:1、列出近5年内(2011年-2015年)已完成的与本工程的规模类似的监理工程简况,投标人应将所列工程的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附于本表后。招标人还可要求提供其他的证明文件,如获奖证明,建设单位评价等(加盖公章)。

2、所申请与复杂程度相当项目指:完成监理项目工作内容涵盖所申请标段全部分部工程内容的项目。


附件5-3

主要人员配备

监理岗位

监理

合同段

数量要求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JL-1

1

具有道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公路设计、施工或监理),8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历,担任过两个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职务,年龄60岁以下,且为本公司自有人员。

备选总监理工程师

JL-1

1

具有道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公路设计、施工或监理),8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历,担任过两个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职务,年龄60岁以下,且为本公司自有人员。

注:1、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须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页截屏资料)。

2、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监理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招标人保留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监理人员的权力,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附件5-4 试验、检测设备、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

一、试验、检测设备

序号

监理

合同段

试验、检测项目

设备名称

1

JL-1

土工试验(筛分、密度、含水量、液塑限、击实)

(1)标准土壤筛;(2)标准震筛机;(3)比重计;(4)天平;(5)电子秤;(6)电热鼓风干燥箱;(7)光电液塑限测定仪(8)自动击实仪;(9)路基材料强度试验仪;(10)标准CBR试验仪;(11)铝盒;(12)灌砂筒。

2

JL-1

路面基层材料试验(击实、无侧限抗压强度、灰剂量、配合比设计)

(1)压力机;(2)分析天平;(3)滴定设备;(4)化学试验器皿;(5)试剂;(6)电炉;(7)蒸馏水器;(8)负压筛析仪;(9)高温炉;(10)电子天平;(11)电子称(分度值0.5g);(12)烘箱:(13)养护设施;(14)无侧限抗压试模若干;(15)自动击实仪;(16)电动脱模器。

3

JL-1

水泥混凝土(原材料分析、坍落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砂浆强度试验、配合比设计)

(1)标准养护室;(2)水泥混凝土搅拌机;(3)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4)压力机;(5)混凝土抗折试验夹具;(6)水泥砂浆稠度仪;(7)水泥砂浆分层度仪;(8)胶砂流动度测定仪;(9)坍落度筒;(10)捣棒;(11)容量筒;(12)砂浆及混凝土各种试模若干;(13)水泥净浆搅拌机;(14)水泥标准稠度仪;(15)电子天平;(16)雷氏夹;(17)煮沸箱;(18)水泥胶砂搅拌机;(19)水泥胶砂振实台;(20)水泥胶砂试模;(21)恒温恒湿养护箱;(22)水泥电动抗折试验机;(23)标准筛;(24)摇筛机;(25)压碎值测定仪;(26)容积升;(27)针片状规准仪;(28)游标卡尺;(29)砂当量试验装置;(30)静水天平;(31)电子秤;(32)烘箱。

4

JL-1

沥青指标试验(针入度、延度、软化点)及沥青混合料试验

(1)针入度仪;(2)低温延度仪;(3)软化点仪;(4)电炉;(5)秒表;(6)电子天平;(7)各种试模若干;(8)沥青混合料拌和机;(9)马歇尔自动击实仪;(10)静水天平;(11)马歇尔稳定度仪;(12)恒温水槽;(13)沥青抽提仪(或燃烧炉);(14)低温试验箱。

5

JL-1

路基路面

(1)环刀;(2)灌砂筒;(3)取芯机;(4)弯沉测试设备;(5)秒表;(6)摩擦系数测试设备;(7)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8)路面渗水仪;(9)触控仪;(10)红外温度仪。

6

JL-1

桥梁涵洞

(1)砼数显回弹仪;(2)连续平整度仪;(3)钢筋保护层测定仪;(4)涂层厚度仪。

7

JL-1

钢材、焊接试验

(1)万能材料试验机(各种夹具及配套);(2)钢筋自动标距仪、金属洛氏硬度仪;(3)游标卡尺

8

JL-1

路基、路面、桥梁构造物几何尺寸检测

(1)全站仪;(2)水准仪;(3)钢尺;(4)三米直尺;

二、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

标段: JL-1 合同段

序号

仪器、设备与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

一、办公设施

1

电脑

2

2

电话机

1

3

激光打印机

1

4

传真机

1

5

彩色扫描仪

1

6

数码摄像机

1

7

数码相机

1

8

复印机

1

二、交通设施

1

交通车辆

2

三、办公面积

2

监理综合办公室、会议室

m2

40

3

监理档案室

m2

15

4

驻地试验室(包括养生室40m2

m2

120

注:1、若有1项不满足,即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其投标将被否决。

2、对于上表中未要求的试验、检测设备及设施,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增加要求,投标

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提供,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附件5-5

财 务


项 目

要 求

财务能力

JL-1合同段:

1.投标人近 3 年(2013年-2015年)来公路工程监理业务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人

民币 400 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

3.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 400 万元。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近3年(2013年-2015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责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后应附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3、应保证所有证材料清晰可辩、有效,否则按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附件5-6

诉讼和履约


项 目

要 求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注:要求投标人以承诺函的形式对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中的第1条至第4条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针对第4条需在承诺函后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附件2:评标办法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北向阳至汤原公铁立交桥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次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 12 号令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24 号)及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第 23 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招投标公路工程专家抽取系统 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其中业主代表 1 人,抽取的专家 4 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职责为: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

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以及清标工作组关于清标工作的情况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没有被省(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处罚或未在限制投标期内。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投标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时,所投入任一人员未在不同合同段内重复出现;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须知附件5),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6.详细评审(细化见附表)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 技术评审(4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分);

①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12-16分(含16分);

②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16-20分(不含16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0分);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含8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不含8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10 分)。

①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6-8分(含8分)。

②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10分(不含8分);

6.3 商务评审(5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一)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25分)

(1)监理人员(20分)

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2分;

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一级及以上公路业绩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

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如担任过类似施工现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负责人职务,每具有 1个,加 2分,最多加 4分。

注:1.类似施工现场是指在《公路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编制办法》(JTG B06-2007)附录七《全 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中明确的冬五气温区、冬六气温区,下同。

2.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下项不设年限要求;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的,则该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加分。

(2)机构设置5分。

机构设置较全面,3-4分(含4分);

机构设置全面,4-5分(不含4分)。

(二)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

(1)设施、设备配置较齐全,比较合理,3-4分(含4分);

(2)设施、设备配置齐全,科学合理,4-5分(不含4分)。

(三)监理业绩与信誉及信用评价(20分)

(1)业绩

近五年(2011年~2015年)完成的监理业绩: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 12 分;

独立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程内容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项目,单个监理合同额超过200万元,每增加1个合同,加1分,最多加3分。

所有业绩中独立完成的类似施工现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程内容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项目且单个合同额超过200万元,每有1个合同加1分,最多加3分。

(2)信誉:

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表彰或奖励1个加0.5分,最多加 1 分。

(3)信用评价:

在2015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取得AA级的投标人加1分。

6.4 财务评审(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第二信封公开开标,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所报的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 = 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评标基准价。

D1D,则E = 1.5;若D1 D,则E = 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需要通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交通行业从业单位信息网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交通行业从业单位信息网上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其投标将被否绝。

(5)如果需要,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认真复核投标文件与“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的一致性,对未按要求填写或存在较大偏差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解释的,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虚假投标处理,其投标将被否绝。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如果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按技术评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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