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场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奶牛场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奶牛场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总投资43165.46万元。建设圈舍9栋,标准化挤奶厅1 座,青贮窖4个,生活、办公、兽医防疫等房屋设施,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05.05万平方米。

建设项目地点:林甸县四合乡永乐村西2公里处

二、环境现状评价主要结论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化氢 、氨小时平均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声环境各厂界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各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废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以及施工引起的粉尘和土料运输引起的道路扬尘等。

废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施工队伍生活活动造成的生活污水,包括食堂用水、洗涤废水和冲厕水,设置临时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淘用作农肥。

噪声: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进行地表开挖等工程的建设,将导致施工区域一定范围内植被受到一定影响。

2、项目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对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排入氧化塘进一步处理。牛尿及牛舍冲洗水、挤奶厅设备冲洗废水经固液分离后进入污水站处理。污水站采用氧化塘工艺处理。本项目氧化塘可以用来贮存非灌溉期(11月~次年4月)处理后的废水。氧化塘容积可以满足非灌溉期污水的贮存。对于达到灌溉标准的出水,用于周围草原的灌溉。本项目经处理后的废水完全可以消纳,并且可以有足够的土地进行轮作,不会有超过草原负荷的情况出现。因此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②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区域地下水补给水源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地表水入渗补给,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确保堆肥场、污水站、粪污处理区等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严格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保障地下水的安全。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区附近草原的灌溉,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在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对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奶牛养殖场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恶臭,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恶臭主要来自牛舍和粪污处理工程,代表性物质是氨和硫化氢。牛舍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强通风等方式进行扩散控制,粪污处理工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全部由活性炭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及表2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饲料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为降低粉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利用布袋除尘器对含尘废气进行净化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二级标准。不会对厂区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拟建食堂属于小型规模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进行治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噪声主要为运输噪声以及项目器械运行噪声和牛叫噪声,产生的噪声约为75-90dB(A),这一时期的项目区域内机械运行及牛叫噪声声源值较小。为了减少牲畜鸣叫声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满足牛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播放轻音乐,同时应减少外界噪声及突发性噪声等对牛舍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牛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且经过项目建筑的阻隔衰减作用,将不会对项目周边敏感区域产生影响,也不会对项目本身工作人员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故对运行期声环境污染源(如污水泵、牛舍风机等)采取必要的减震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职工的生活垃圾、牛粪、病死牛及胎盘、固液分离机产生的粪渣、氧化塘污泥、医疗垃圾等。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牛粪、固液分离机产生的粪渣、氧化塘污泥送至堆肥场进行好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病死牛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规定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注射器、纱布等属于医疗垃圾。本项目在兽医室内设置一个独立的空间,同时设置一个专用暂时贮存柜(箱)进行暂存,交大庆龙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率达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奶牛规模化养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一、农林类”之“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污染物产生指标一般,废物综合利用率较高,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本项目的实施,对于实现当地及周边奶牛高产、稳产,推动奶业产业化,促进当地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根据该地区环境功能区划,拟建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地下水为Ⅲ类,环境噪声为1类。本项目实施后其产生的废水及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恶臭经治理后基本无臭味,厂界噪声基本无变化,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均不会发生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类别的级别,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施工总图布置环境合理性符合要求,体现了经济与节能及生态破坏最小化的理念,施工总图布置方案具有较好的环境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远离居民区和工厂,远离人员流动大的道路和村庄,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良好、无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生产区域,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良好,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避开水源防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符合环境保护、兽医防疫要求,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养殖区周围500m范围内、水源上游没有对产地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源。

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工程的环境风险性相对较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因此基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工程是可行的。

建议本项目在下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公众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林甸县旺牛畜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1*****888

联系人:佟义彬

通讯地址:林甸县四合乡永乐村西2公里处

2、环评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邮箱:hbsdhbs@163.com

七、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6年10月31至1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林甸县旺牛畜牧业有限公司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0日

标签: 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 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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