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扬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年扬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7年扬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 JSZC-******-JZCG-G2024-02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204
项目名称:2025-2027年扬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
预算金额:1095.******万元(采购包1:602.******万元;采购包2:273.******万元;采购包3:109.******万元;采购包4:10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无需报价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医保发〔2019〕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实际,统一和规范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承办工作。本项目是2025-2027年扬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由扬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扬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本项目分为4个包:分包1,占55%,约602.68 万元;分包2占 25%,约 273.94万元;分包 3,占10%,约109.58 万元;分包4,占10%,约109.58万元。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包1至包4。(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1.7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提供《联合体协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4
1.(1)投标人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设立且具备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原件扫描上传)。
2.(2)本项目接受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法人(总公司)授权(须提供授权函,原件扫描上传)。
3.(3)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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