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沙市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沙市镇沙市村张南村网招标公告
永新县沙市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沙市镇沙市村张南村网招标公告
永新县沙市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沙市镇沙市村、张南村)招标公告
永新县沙市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沙市镇沙市村、张南村)已经核准(永发改核字【2024】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永新县沙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鸿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永新县沙市镇沙市村、张南村。
1.2招标规模:永新县沙市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沙市镇沙市村、张南村)的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标段划分:3个标段(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1.4工程总造价:十一标段*******.76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计划工期:2025年1月8日-2025年6月7日,工期为151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 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 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 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 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8)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所有已入围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专家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入围企业《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进行查验。
(10)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 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 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布公告媒介及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01月05日23:59时)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01月 06 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人通 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 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永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2开标时 间: 2025年 01 月 06 日上午09时00分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说明
6.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 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③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④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 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⑤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6.3、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 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6.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6.5、标段申报及定标原则: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企业参加了多个标段且在先开标段排序第一, 则该投标企业所投其他标段的有效报价只参与平均值计算,不参与中标排序。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 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新县沙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新县沙市镇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51*****818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鸿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西大街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78*****021
招标监督单位:永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新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796-*******
《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 元 ) |
1 | 永新县沙市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九标段(沙市镇涂下垅村) | *******.32 | 10.5 |
2 | 永新县沙市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标段(沙市镇沙厚田村) | *******.38 | 0 |
3 | 永新县沙市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沙市镇沙市村、张南村) | *******.76 | 14.4 |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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