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干渠管理道路及安全设施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干渠管理道路及安全设施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高青县南水北调干渠管理道路及安全设施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27-16ZB35197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高青县南水北调干渠管理道路及安全设施施工工程,招标人为高青县南水北调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高青县南水北调干渠管理道路工程K0+000-K8+800中的3+084-K6+684路段的道路工程及全路段的安全设施工程。路面结构为: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20cm厚掺6%水泥的冷再生路基。
2.2工程地点:淄博市高青县境内。
2.3工程质量符合道路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等级合格。
三.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合同履约期间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到岗,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层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6年12月13日15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青县南水北调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巩秀华 穆云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dtc0533@163.com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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