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长兴天元郡6#1单元10-1室10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13 16: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XY-XY2024-045

项目名称: 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00元,项目概况: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档案编页、著录、扫描、图像处理、数据质检、数据转换、数据备份、装订还原、协助移交、数据挂接等;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行业规范要求。

标包1( 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服务 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_标包11项

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具体项目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投标人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长兴天元郡6#1单元10-1室10楼会议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13 16: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长兴天元郡6#1单元10-1室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在安康市高新区长兴天元郡6#1单元10-1室10楼会议室进行缴费确认;书面采购文件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档案史志馆

地址: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

联系方式:137*****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长兴天元郡6#1单元10-1室10楼

联系方式:177*****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77*****953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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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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