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交易公告

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交易公告


区交易编号:镇集资竞********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草案初稿、竞投人承诺书、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请各竞投人使用台式电脑或手提电脑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竞投报价。电子竞投系统暂不支持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报名、竞投等操作,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浏览器登入电子竞投系统将出现不兼容等问题,导致无法报名、无法报价等严重后果,产生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受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 2024-12-19 日 10:00 时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对花都区 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 资产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花山镇平西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十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六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七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一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三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八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九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花山镇平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机场安置区平石路以北留用地(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建设用地(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约2611.65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17.77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518.18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179.34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99.13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29.77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298.10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75.48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3302.24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628.39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313.21平方米(单元号:001);
约110.10平方米(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酒店、文化中心、商品农贸产品交易中心,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花山镇平西村机场安置区一期平石路以北;
(六) 产权现状:无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平西村(联社)LX********;区交易编号:镇集资竞********
(一)合同年限:40.00年(预计从2025-01-01到2064-12-31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00年;
(三)交易底价:*******.00元/宗·年 ;
(四)收益递增情况: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9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8.0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由农村集体开会表决;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00元/宗·年。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000.00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十二)其他说明:(一)该土地委托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前已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土地使用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并就民主表决程序、会议决议等事项 进行公证,前期费用、评估费用、公证费、合同见证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在签订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费用(具体以实际收费为准)转账至甲方账户。 (二)乙方签订本合同后15天内缴交建设动工保证金800万元. (三)甲方提供收益发票所产生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使用本合同的集体建设用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乙方所得税、消费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集体建设用地被征收或收回的处理如下: 合作期限内,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开发建成的物业,或者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为政府、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征收公告发出后或者批准收回文件发出后60日内,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会同乙方共同组成工作组与征收机关或用地单位协商谈判征收补偿事宜,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就本合同项下地块及地上开发建成的物业征收(用)补偿与征收机关或用地单位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若任何一方擅自与征收机关或用地单位达成协议,或隐匿、侵占、挪用征收补偿款,均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并按对方受损金额的1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予对方。 被征收或收回补偿费用,按以下约定处理: (1) 被征收或收回土地补偿款、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村民社会保障等费用归甲方所有。 (2)可移动的附属设施、企业停业损失补偿款、搬迁补助费、搬迁时限奖、员工遣散费等归乙方所有。 (3)地上开发建成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构筑物、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嵌装装饰物、装修物)按乙方已实际使用年限按照比例分配:合作期限内第一年征收土地的,补偿款2.5%归甲方所有,97.5%归乙方所有;第二年征收土地的,补偿款5%归甲方所有,95%归乙方所有;第三年征收土地的,补偿款7.5%归甲方所有,92.5%归乙方所有,以此类推。 (4) 如合作期限届满被征收或收回土地的,地上开发建成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构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嵌装装饰物、装修物)补偿款全部归甲方所有。收回土地时点以收回土地机关或用地单位发布收回土地决定公文时间为准。 (5)如部分被征收或收回本合同项下地块及地上开发建成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构筑物、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嵌装装饰物、装修物),则被征收或收回土地补偿款和地上开发建成的物业补偿款仍依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分配,但甲方应当收取的土地使用费自收回土地拆迁开始实施当月始,应按被征收面积比例相应减少。 (6)如被征收或收回土地补偿款须以甲方名义受领,则甲方应委托收回土地机关或用地单位将乙方应得补偿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如收回土地机关或用地单位必须将被征收或收回土地补偿款直接打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则甲方应自被征收或收回土地补偿款到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补偿款如数汇入乙方开户银行账户。甲方无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得补偿款总额的0.5‰(大写:万分之五)违约金。 (7)乙方应在收回土地机关或用地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搬迁完毕,并将合同项下开发建成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构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嵌装 装饰物、装修物)交予甲方或收回土地机关或用地单位。【备注:土地收益由经联按各经济社所占面积按比例支付给各经济社】 (五)土地收益按季度支付,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需进行司法见证,见证费由乙方承担。 (七)该交易不设置竞投优先权。 (八)开发建设基本要求条款:本合同建设项目的建筑物、构建物等须按对应规划要求的国家标准规范建设。 (九)准入条件、交易方式和竞价规则、合同初稿,详细要求以该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十)【开发建设完成后项目运营要求】: (1)产业准入:酒店、文化中心、商品农贸产品交易中心 (2)投产时间:合作方须在取得合作开发权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整个地块竣工验收并投产。 (3)投资强度: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7400万元; (4)产出效益:现代商贸服务业项目年营业额不低于 2200万元,创税率不低于 410万元 (按建筑物面积计算),日后花都区对各镇街集体土地有新的减免税政策,在乙方符合条件下,甲方应当协助办理相关税收减免手续。 (5)节能环保: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商业发展节能环保要求; (6)运营监管:按照要求办理好各项报备手续,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7)项目应在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并在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依法纳税。如乙方经营本合同项下项目未在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纳税,则乙方每年应按在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以外纳税总额支付违约金予甲方。 (8)乙方及其为了履行本合同而成立的项目公司一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对甲方负责;乙方项目公司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与甲方、乙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9)竞得人签订合同的同时需与花山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并接受花山镇人民政府督促,按时保质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10) 甲方待不动产权证办理后方签订合同及交付资产。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已列入花都区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的法人、自然人报名。
(二)符合出租方/发包方的具体经营要求:详见合同草案(初稿)约定。

四、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为准,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六、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必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确定符合竞投资格后,方可交纳交易保证金。项目需要提交资质文件审核的,竞投意向人应当提前上传资质文件,并确保资质文件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的资质文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各竞投意向人按照“用户操作手册”的指引,提前进行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等操作。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12-10上午9:00时至2024-12-17下午17:00时,通过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请各竞投意向人根据报名截止时间,提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保资质文件审核和银行汇款按时到账。如因未能及时上传资质文件或银行实际到账时间逾期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二)网上报名网址:
http://zcpingtai.huadu.gov.cn。具体操作详见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交易大厅”栏中“用户操作手册”。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采取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特殊资质要求除外)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适用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竞投的用户,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投人竞得资产后未经农村集体同意,不按时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本次交易,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归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所有。

七、优先权说明
本项目优先权以农村集体的民主表决会议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设优先权。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12-17日17: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确认符合竞投要求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金额一笔完整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分次转账)。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账号: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 (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花都花山支行
2、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相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交易服务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无争议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九、竞投事项
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2024-12-19 10:00(北京时间),竞投人在本项目竞投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登录到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电子竞投。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电子竞投的,竞投人应及时自行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特别声明
(一)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资产的相关情况(如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竞投资产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完善所有相关手续前,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状、搭建违法建筑,出租方负有监督的责任。
(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竞投系统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子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电子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原交易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交易活动中止而另行安排时间竞投的,按如下交易规则另行通知:参加交易活动的竞投人为原成功报名的竞投人,交易活动常规时间为三十分钟,交易报价在原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重新开始。
(五)因电子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电子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严燕珍 联系电话:137*****838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政府大楼2楼

交易机构联系人:姚洁敏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指定网址:https://zcpingtai.huadu.gov.cn


附件【下载】:
1、交易文件
2、合同草案(初稿)_1 合同草案(初稿)_2 合同草案(初稿)_3 平西村启动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规划条件附件: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3、竞投人承诺书
4、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1 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2 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3 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4 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5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地 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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