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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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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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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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5: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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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2天8小时5分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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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华宁县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启动《玉溪市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的编制、实施将有助于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利于进一步争取上级部门对华宁县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的支持,通过项目实施利于巩固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美丽华宁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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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10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电信大楼五楼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2-12 00:00:00

发布时间:2024-12-09 15:48:52

采购编号:YNYXC********Z202*****632

采购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一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生态环境咨询类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自行承诺,如若出现上述情况依旧参与招标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取消竞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4.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备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告来源:https://cg.zbj.com/newdetailsDemand?id=2da865d9add547a6b60c*****e8836b9
,玉溪市,华宁县,玉溪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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