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JYCA-W1001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需证明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2.近3年内无违反食品安全、质量要求或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行为承诺书。 3.截止开标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八)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商或经销商(非外资企业及外资控股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 10日至2024年12月 16日,每日上午10 : 30至13 : 00,下午16:30至18: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线上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h155*****345@126.com,联系电话155*****345。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1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恒顺街1339号6层619号开标厅(十二师国资大厦)。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30日11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恒顺街1339号6层619号开标厅(十二师国资大厦)。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璞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林艳、李莉、杨会玲 办公电话: 0991-******* 移动电话: 175*****927、182*****527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恒顺街1339号(十二师国资大厦)6层619号 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 155*****345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主任 办公电话:0994-******* |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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