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施工招标公告
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施工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初设及概算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升降横移类机械车库安装共计118个,地下与之配套的混凝土基础浇筑,混凝土地面浇筑,车库顶部彩钢屋面搭建,外围钢梁钢柱搭建等。2.1.2建设地点:高阳县新妇幼保健医院院内。2.1.3质量标准:合格。2.1.4计划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月24日。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标段。
2.2招标范围: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施工资质);(3)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包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本公告要求的与其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资质;(2)负责施工工作的成员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9至2024-12-13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7 14:00:00,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办事处(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与东三环交叉口西南角未来金融港2号楼21层2114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本公告3.1.1项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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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施工 | 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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