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丽分局机关东丽分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东丽分局机关东丽分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 东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5:47
预算金额 ¥39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纬路11号柏丽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
代理机构名称 无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为满足正常办公需要,拟续租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纬路11号柏丽大厦一至十二层场所(面积8830.04㎡)。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9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为满足正常办公需要,拟续租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纬路11号柏丽大厦一至十二层场所(面积8830.04㎡)。因已租用该地点及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租用地点交通便利,便于办公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且已被东丽区市民及办事企业所熟悉,因合约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且周边无其他适合替代的租用地点,因此需继续租用此处房屋用于天津市东丽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公用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利津路榕洋金城A大厦座1402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续老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纬路11号柏丽大厦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戴伟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9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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