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自卸车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自卸车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已具备自卸车租赁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二分部自卸车租赁服务

1.2 租赁人: 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二分部自卸车租赁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自卸车租赁服务。

2.2 计划使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 10月31日。

2.3 施工地点: 英吉沙县萨罕镇萨罕8村。

2.4 机械出厂年限要求:不得超过五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财务要求:供应商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没有处于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无 。

(4)信誉要求:(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b)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按月结算机械租赁支付比例为50%,退场时支付比例为80%,剩余尾款视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年底集中支付。单价含税,含操作手工资,开据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副油、维修、保养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12 月 15日至 2024 年 12 月18 日,登录“新疆路桥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集采系统”,网址:https://zb.xjlqjsjt.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1 时 30 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开启时间: 2024 年12月18日 11 时 30分。

6.2 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 开启地点:“新疆路桥集中采购管理系统”。

7. 发布公告的渠道

本次采购公告在“新疆路桥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zb.xjlqjsjt.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博凯 电话: 157*****168

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024 年 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自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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