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信创云服务采购项目单源论证公示

国资信创云服务采购项目单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内容

采购人: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国资信创云服务采购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及预算资金

为响应宁波市国资委全力推动宁波市国资国企信创生态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依托国资云进行替代,推动集团综合办公、管理决策、生产经营中的各类数字化系统上云,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示范和数据共享,探索国企数字化转型,协同创新的最优路径,现对国资信创云资源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三、单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3.1宁波宁数智能计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全资控股单位为宁波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且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宁波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77.25%。

宁波宁数智能计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目前处于3年过渡期。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市属企业。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仅宁波宁数智能计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可以提供国资信创云服务。

3.2根据《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试行)》中第四章 关联方交易事项的第九条规定:“国有企业应规范内部关联交易,杜绝不正当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集团内国有全资子公司,允许集团内关联企业及其他市属企业集团采用单源采购方式采购该子公司的货物或服务”。

3.3 根据《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试行)》中第四章 关联方交易事项的第十条规定:对集团内持股比例 50%以上(不含本数)且有服务能力的控股子公司,为培育产业和支持企业发展,给予最多3年过渡期(3年过渡期的起始时间:若企业成立时间在本手册生效前,起始时间为手册生效之日;若企业成立时间在本手册生效后,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在过渡期内,允许本集团采用单源采购方式采购该子企业相关业务(若市属企业范围内只有该子公司满足条件,其他市属企业集团也可采用单源方式采购该子公司业务。但如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供应商不止一家,其他市属企业集团应采用邀请招标或询比等方式采购)。

3.4本项目适用于《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适用的采购方式》单源采购“8.1.6 本手册规定的其他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源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供应商

名称:宁波宁数智能计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创苑路8002208

五、公示期限:2024129日至20241216

六 、认证人员名单:叶锡恩、金召昌、赵崇光

七、其它事项:公示期间,如有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八、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达升路289号

联系人:郎老师

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012室

联系人:郑灵、应波、夏伟立

电话:0574-********、0574-********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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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资信创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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