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12.9

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12.9


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
序号 抽样编号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 标称生产企业 委托生产企业名称 被抽样单位 检验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核查处置情况
1 XBJ244*****602****** 红片糖 2023-10-21 郴州市凡康食品厂 / 桂阳县蓉和福宴餐饮有限公司 总糖分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桂阳县蓉和福宴餐饮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并经本局负责人对本案的集体讨论决定: 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红片糖:210克/包)玖包。
2 DBJ244*****004******ZX 桂天鹅(大米) 2024/07/29 桂阳欧阳海米业有限公司 / 桂阳锦惠生活超市 碎米(总量)、 碎米(小碎米)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桂阳锦惠生活超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其能够提供上述桂天鹅(大米)的供货商资质及出厂检验报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桂阳欧阳海米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80元;2.罚款520元。当事人已履行到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抽检 核查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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