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聊城分行银医合作医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聊城分行银医合作医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聊城分行银医合作医疗系统建设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聊城分行银医合作医疗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YHA2024-4004
3.招标范围:提供系统建设、软件产品开发部署以及相关的测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分标包。
(一)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投标人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中心、业务研发中心、数据中心、网络金融部平台金融发展中心、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交易银行中心的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行业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专用条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9日—2024年12月14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
第一步:投标人需要在海翼云招采平台上进行登陆(首次使用需注册,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链接:
http://www.sdhyha.cn/qpoaweb/bid/baoming.aspx?id=EB691F6A*******A
第二步:主页面点击“招标公告”,找到所参与的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上传的资料分为3个PDF文档,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清晰可辨),资料审核的信息将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请及时关注登记的邮箱。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其他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档)
a. “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第三步:在线下载。资料审核通过后,主页面点击“招标文件”,按要求付款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下载完成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请知悉。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为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https://www.chinabidding.cn/)、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sdhyha.com/)网站同时发布。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7号
联 系 人:范宏智
联系电话:0635-*******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联 系 人:王见亮、孙荣红
电子邮箱:hyhawb0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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