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球场改造竞争性磋商

操场球场改造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中心小学操场球场改造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蕉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6: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32幢1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32幢102室
预算金额 ¥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下街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老师155*****86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32幢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钟女士0593-*******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中心小学操场球场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32幢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S-2024-22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霍童中心小学操场球场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1-1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中心小学操场球场改造

1项

详见第三章

******

4000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本项目以预算审核价下浮6%即〔(******元)×(1-6%)=******元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岗证明以注册证书上的聘用单位为准。注:须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二、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三、关于资格承诺制说明:(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3)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特定条件,仍然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32幢102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按照本公司《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qq.com进行报名登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32幢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32幢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单位:(盖章)

联系人: 邮箱: 包号:1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霍童中心小学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下街109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15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32幢102室            

联系方式:钟女士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  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操场球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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