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财政局委托就光山县2017-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家具、家电、公务印刷、广告及车辆保险维修定点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光山县境内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光山县2017-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家具、家电、公务印刷、广告及车辆保险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二、采购项目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171号
三、采购项目包号划分及内容
该项目共分为六个包,投标供应商分别对所投包号内所有品目内容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以包为单位。
一包: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及耗材、打印机及耗材、复印件及耗材、传真机及耗材、投影仪及耗材、扫描仪及耗材、办公用纸、摄影、摄像设备及耗材、服务器等。
二包:办公家具。包括办木制办公家具、皮、布类办公家具、金属类办公家具。
三包:家电。包括空气调节器及耗材。
四包:公务印刷及广告。包括书、纸张、表册、票(单)据、各类证书、条幅、宣传版面、各种画册彩印等。
五包:车辆保险。包括公务车辆保险购买及理赔等。
六包:车辆维修。包括公务车辆维修及保养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一包具有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授权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证明或协议)。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根据具体要求能够得到厂家或者总代理授权,在信阳市城区或光山县区域内具有业务代办处或售后服务机构;五包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及理赔能力,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保险业务经营机构,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能够从事财产(车辆)保险经营业务的资格证书(保险许可证);六包投标人须具有经营车辆经营、维修服务,提供机动车修配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修理行业等级证书。
3、投标人在光山县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地,且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4、经营人数不少于3人,至少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人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包要提供投标设备授权书或代理授权书(代理证明或协议),五包要提供保险经营资质证书,六包要提供汽车维修资格证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报名时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光明大厦)三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4日9:30分,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且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9:30分前。
六、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 132*****881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