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开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2024公开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学院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报废回收,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该批报废资产处置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为规范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
(详见附件1)
二、处理方式
1.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报废资产的价格,价高者得。
2.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搬运。
三、竞价流程
1.参与竞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类。
(2)法人代表到场需带本人身份证;如非法人代表到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 参与竞价单位须现场对所有报废物资实地查看评估,参与竞价单位现场勘察之后需要填写勘察确认单并加盖公章。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下午2点至4点,2024年12月12日下午2点至4点。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丹阳校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正德路8号)。现场勘察联系人:沈老师;电话:188*****089。
3. 参与竞价单位(勘察确认过的单位并持有勘察确认单)现场填写报价表报价,现场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点。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丹阳校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正德路8号)正德楼121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511-********。
五、参与事项说明
1. 参与竞价单位在现场报价之前,需要先缴纳保证金5000元,成交之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2. 中标单位在搬运物资过程中,如有造成人员意外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3. 中标单位在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用、人工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理
4. 中标单位在成交后7日内缴纳成交款,缴款后7日内将所有物资清运完毕
附件1:资产报废汇总表2024.11
附件2:勘察确认单
附件3:现场报价表
标签: 报废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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