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工程实验室废水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搬迁工程实验室废水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搬迁工程实验室废水治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搬迁工程实验室废水治理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四、项目内容

  为强化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能力,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拟搬迁至横沥镇发源路2号之十的横沥净水厂办公楼(三层、四层),面积共约1699平方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配套建设处理能力5m3/天的废水治理设施一套,实验室废水经废水治理设施预处理后污染物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三级标准方可排放至横沥净水厂管网。

  五、项目需求

  详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搬迁工程实验室废水治理项目采购需求书》(见附件1)。

  六、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13万。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采购需求书中提出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

  2、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报价单》(见附件2),PDF格式。

  3、 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快递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村发源路2号之十(孙小姐,020-********)。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择优确定服务机构,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姐,********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搬迁工程实验室废水治理项目采购需求书

   2. 报价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治理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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