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邢台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邢台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6: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预算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颖茜
项目联系电话 0319-*******
采购单位 邢台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邢台市襄都区襄都北路8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9-*******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恒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号开元生活广场C座9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9-*******
项目概况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

项目名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采购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之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在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登入,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的投标人,请按照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 0319-*******。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07-3355。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二)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三)重要提示: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流程。2、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方式:联系人:吴颖茜,联系电话:0319-*******,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号开元生活广场C座910室。(供应商质疑要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质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邢台市人民医院

地 址:邢台市襄都区襄都北路818号

联系方式: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恒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号开元生活广场C座910室

联系方式:0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颖茜

电 话:0319-*******

八、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低温等离子 过氧化氢 灭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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