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场村2025年河道河塘长效管护项目\n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n
胡场村2025年河道河塘长效管护项目\n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n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办事处胡场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其胡场村2025年河道河塘长效管护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胡场村2025年河道河塘长效管护项目
编 号:XHJD-********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7万元
最高限价:预算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即人民币为15.453万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无法提供上述5-7项,请给出相关材料证明。
②如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则5、6项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③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磋商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咨询处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人民币300元,报名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本项目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办事处胡场村村民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玉君
电话:0514-********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标签: 河道河塘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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